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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作家写作经验

01 莫言:写作从模仿开始

作者:莫言,作家,代表作《蛙》

两种阅读方法

现在,我讲讲阅读和创作之间的关系,我觉得,创作最好的老师就是阅读。如果说文学创作或者小说创作有什么诀窍的话,那就是阅读——然后就拥有了建立在阅读基础上的“魔法”。

刚才在休息室里,一名同学问了我有关读书的问题。我认为,对年轻人来讲,对任何人来讲,应该掌握两种阅读方法。

一种是精读,就像我读我大哥的语文课本一样,翻来覆去地读,读到能够把其中的主要内容背下来。

另一种是广泛浏览。世界上的读物浩如烟海,一个人即便是从有阅读能力时开始读,一直读到白发苍苍,也读不完其中的百万分之一,你只能读非常少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把阅读分成精读和广泛浏览就非常重要了,你不能总是把一本书很认真地从头读到尾。

经典的书要认真地读,要精读;对于一般的读物,尤其是现在网络上出现的很多东西,一目十行地浏览一下,了解一下大概的文风,知道说了什么,也就可以了。

写作从模仿开始

有了精读和广泛浏览的基础,假如你要从事文学创作的话,就应该从模仿开始。当然,模仿,对于一个成熟的作家来讲,是个不光彩的词。如果现在还有人问:“莫言,你最近的作品模仿了谁的小说?”我认为这是我的一个巨大耻辱,别人也会对我嗤之以鼻,瞧不起我——都写了20多年小说了,新作竟然还在模仿别人!我觉得这是一个作家最大的耻辱,说明你没有什么创造历程,你一直在靠模仿生存。

但**对于一个初学写作的人来讲,模仿不是耻辱,而是一个捷径,或者说是一个窍门。**我当年在学校里给大学生讲课的时候,也曾经反复说过,大家不要以为模仿就是见不得人的事情,刚开始写作时谁都在模仿,包括鲁迅,他的早期作品也都有模仿的痕迹,《狂人日记》就是模仿果戈理的同名小说。

鲁迅的很多作品,研究者都可以找出模仿的原作来,但这并不妨碍鲁迅成为伟大的文学家,因为他很快就超越了模仿的阶段,慢慢形成了自己的文风,形成了独特的鲁迅文体。

我为什么要反复强调刚开始应该模仿,就在于我觉得模仿是培养语感的最重要的方法。我们也经常批评一些作家,说“你这么大年纪了,怎么还有一股学生腔调”。“学生腔调”就是指一个人还没有形成自己的语言风格。

**一个人的语言风格实际上跟一个人对语言的感受力密不可分。**当年李希贵校长在山东省高密县第一中学担任校长的时候,我们讨论过这个问题,认为初中阶段对培养一个人一生的语感至关重要。如果你在初中阶段没有培养起对语言的感受力,那么你以后的努力很可能事倍功半。

假如我们在初中阶段就掌握了很好的语感,这就像一个从事音乐工作的人掌握了很好的乐感一样——培养出了懂音乐的耳朵,会为你今后的音乐工作打下最坚实的基础。假如我们在小学、初中阶段就培养出了非常敏锐的语言感受力,那么它对你将来无论是否从事文字方面的工作,都会非常有用。

培养语感最重要的方法,我觉得就是在反复阅读基础之上的模仿。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我们连续让学生读10篇鲁迅的著名杂文,然后让学生写一篇类似题目的杂文,我们就会发现,几乎每一个孩子的杂文里边都出现了一种鲁迅的笔调,出现了一种鲁迅的腔调。也就是说,鲁迅的文风潜移默化地影响了每一个学生的写作风格。

这种模仿实际上是不自觉的,是建立在认真、大量阅读同一作家的作品基础之上的。假如我们连续精读古今中外10位作家的作品,然后有意识地模仿这10位作家,那么在这个过程中,你自己的东西就会慢慢出来。就像一个有志于学习书法的人,临摹了颜真卿、王羲之,又临摹了柳公权,他临摹了很多碑帖,但他最后写出的作品与他先前的作品相比,还是有细微的差别。

写作确实有点类似于书法,你模仿得多了,自己的风格也就慢慢确定了。更准确地说,是你得到了一种语感。得到一种语感对于文学创作非常重要。

我的创作经历

我本来想详细地讲一下我的创作,但没有多少时间了,所以,我只简单地讲一下。我的创作也是分了几个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我在部队的时候就开始学习创作了。这个时期主要是模仿,而且模仿得很拙劣。

到了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开始发表作品,这个阶段也还停留在模仿的阶段。刚才有同学提到的《春夜雨霏霏》,就是模仿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后来,我还写过一篇叫《售棉大道》的小说,模仿了阿根廷作家科塔萨尔的作品《南方高速公路》。还有一篇叫《民间音乐》的小说,模仿了美国的一位女作家麦卡勒斯的作品《伤心咖啡馆之歌》。

那个阶段我还是在模仿,而且很多编辑也一眼就看出来了,问:“这个书是模仿了谁的小说吧?”我说,确实是,但他们还是决定发表,因为这里边已经出现了我自己的东西。第一,表现的是中国的内容;第二,语言有自己的特色,有很多高密的乡言土语,而且融合得很好。当然,模仿的痕迹还是存在的。

我真正走出模仿的阶段,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文风是在1984年,那是我到解放军艺术学院进修以后。

我的成名小说应该是《透明的红萝卜》。这部小说所描述的内容跟我个人的经验有很大的关系。我曾经在一个桥梁工地上为一个铁匠师傅做过小工,所以我对打铁的生活非常熟悉。我描写深更半夜的时候,在秋风萧瑟的桥洞里面,一个铁匠,一个赤着上身只穿一条短裤的孩子,拉着风箱,看着熊熊燃烧的炉火……那种想象,那种很奇妙的感受,都跟我的个人经验分不开。

那个时候,我的小说不仅内容上中国化了,而且小说所使用的语言也个性化了。所以,我觉得一个作家成熟的最重要的标志,就是形成了他自己的文风,让人一眼就可以看出来。就像我们读鲁迅的文章,即便把鲁迅的名字盖住,我们依然可以读出来,这是鲁迅的语言风格。张爱玲的小说,也有她自己独特的语言风格。沈从文的小说也有他自己独特的语言风格。

也就是说,只有当一个作家形成了自己的语言风格,当他的语言为丰富作品做出贡献的时候,我们才认为他已经超越了一个小说家或者说小说匠的阶段,他可以说是一个文学家了。

因此,文学家跟小说家是有区别的,小说家成群结队,文学家寥寥无几。所以,在现当代小说家的队伍当中,能够称得上文学家的也就是鲁迅、沈从文、张爱玲等屈指可数的几个人。直到现在,莫言依然是一个小说家,只是一个说书人而已。也许再奋斗20年,终我这一生也很难上升到文学家这个阶段。今后的岁月尽管前途渺茫,但我还要努力奋斗!

02 余光中:少用“的”字,是一位作家得救的起点

作者:余光中,当代著名作家、诗人、学者、翻译家,代表作《乡愁》

无论在中国大陆或是台湾,一位作家或学者若要使用目前的白话文来写作或是翻译,却又不明简洁之道,就很容易陷入“的的不休”。不错,我是说“的的不休”,而非“喋喋不休”。不过,目前白话文“的的不休”之病,几乎与“喋喋不休”也差不多了。“的”字本来可当名词,例如“目的”、无的放矢”;也可当作形容词或副词,例如“的确”、“的当”、“的的”。但在白话文中,尤其自五四来,这小小“的”字竟然独挑大梁,几乎如影随形,变成一切形容词的语尾。时到今日,不但一般学生,就连某些知名学者,对于无孔不入的小小“的”字,也无法摆脱。我甚至认为:少用“的”字,是一位作家得救的起点。 你如不信,且看这小不点儿的字眼,如何包办了各式各样的形容词、句。

  1. 一般形容词:例如美丽的晚霞,有趣的节目,最幸福的人。
  2. 是非正反之判断词,常用于句末:例如他不来是对的;你不去是不应该的;这个人是最会反悔的。有时候可以单独使用:例如好的,明天见;不可以的,人家会笑话。
  3. 表从关系之形容词:例如王家的长子娶了李家的独女;他的看法不同。
  4. 形容子句:例如警察抓走的那个人,其实不是小偷;昨天他送你的礼物,究竞收到没有?
  5. 表身份的形容词,实际已成名词:例如当兵的;教书的;跑江湖的;做妈妈的。

一个“的”字在文法上兼了这么多差,也难怪它无所不在,出现的频率奇高了。许多人写文章,每逢需要形容词,几乎都不假思索,交给“的”去解决。更有不少人懒得区分“的”与“地”,“地”与“得”之间的差异,一律用“的”代替。 自从有了英文形容词与副词的观念,渐多作者在形容词尾用“的”,而在副词尾用“地”:前者例如“他也有心不在焉的时候”;后者例如“他一路心不在焉地走着”。至于“得”字,本来用以表示其前动词的程度或后果:例如“他唱得很大声”或“他唱得十分悠扬”是表程度;而“他唱得大家都拍手”或“他唱得累了”是表后果。 不少人懒得区分,甚至根本没想到这问题,一律的的到底,说成“他一路心不在焉的走着”,不然就是“他唱的累了”。这么一来,当然更是的的不休。巧合的是,西方语文里表从属关系的介词,无论是法文、西班牙文、葡萄牙文的 de, 或是意大利文的 di, 也是一片的的不休;不过正规的形容词却另有安排。英文的 of, by, from 等介词音调各异,而表形容词的语尾也变化多端,无虞单调。 中文里“美丽的、漂亮的、俊美的、好看的”等等形容词,只有一个“的”字做语尾,但在英文里,却有 beautiful, pretty, handsome, good-looking 种种变化,不会一再重复。英文形容词的语尾,除上述这四种外,至少还有下面这些:

  1. bookish, childish, Brtish
  2. golden, wooden, siken
  3. artistic, didactic, ironic
  4. aquiline, bovine, feline
  5. childlike, lifelike, ladylike
  6. Sensual, mutual, intellectual
  7. sensuous, virtuous, monotonous
  8. sensible, feasible, edible
  9. sensitive, intensive, pensive
  10. senseless, merciless, worthless
  11. impotent, coherent, magnificent
  12. radiant, vibrant, constant
  13. futile, senile, agile
  14. kingly , manly , fatherly

就算如此分类,也不能穷其变化,但是还有一大类形容词,是由动词的现在分词与过去分词变成:前者多表主动,例如 interesting, inspiring;后者多表被动,例如 ínterested,inspired;甚至还有复合的一类,例如 life-giving, heart-rending, jaw-breaking, hair-splitting, 以及 braad-minded, hen-pecked, heart-stricken, star-crossed。英文形容词在语法组成上如此多变,中文的译者如果偷懒,或者根本无力应变,就只好因简就陋,一律交绐“的”去发落,下场当然就是的的不休了。 下面且举雪莱的一首变体十四行诗《英伦:一八一九年》(England in 1819)作为例证: An old, mad, blind, despised, and dying king一 Princes, the dregs of their dull race, who flow Through public scorn一mud from a muddy spring; Rulers, who neither see, nor feel, nor know, But leech一like to their fainting country cling, Till they drop, blind in blood, without a blow; A people starved and stabbed in the untilled field一 An army, which liberticide and prey Makes as a two-edged sword to all who wield一 Golden and sanguine laws Which tempt and slay一 Religion Christless, Godless一a book sealed; A Senate一Time’s worst statute unrepealed一 Are graves, from which a glorious Phantom may Burst, illumine our tempestuous day.

雪莱不擅十四行诗,每写必然技穷破格;这一首和《阿西曼地亚斯》(Ozymandias)一样,也是英国体十四行诗的变体,不但韵式错杂(abababcdcdccdd),而且在第四、第八两行之末,句势不断;幸好最后的两行作了断然的结论,收得十分沉稳,全诗在文法上乃一整句,前十二行是八个名词复合的一大主词,直到第十三行才出现述语(predicate):are graves, 这祥庞大的结构译文根本无法保持,只能化整为零,用一串散句来应付。原文虽为一大整句,但其中包含了六个形容子句。也就是说,译文可能得用六个“的”字来照应。 此外,our, their, Time's 之类的所有格形容词有四个,也可能要译文动用“的”字。至于正规的形容词,和动词转化的形容词,则数量更多,细察之下,竟有 24 个。这些,如果全都交给“的”去打发,甚至半数交由“的”去处理,的的连声就不绝于途了。六个形容子句、四个所有格形容词、九个动词分词、再加 15 个正规形容词,共为 34 个,平均每行几乎有两个半,实在够译者手忙脚乱的了。不说别的,笫一行下马威、就一连串五个形容词,竟然也是的的(d,d)不休: An old, mad, blind, despised,and dying king一

最懒的译法大概就是“一位衰老的、疯狂的、瞎眼的、被人蔑视的、垂死的君王”了,但是 21 个字也实在太长了。为求简洁,“的”当然必须少用,不定冠词 an 也可免则免,“君王”则不妨缩成单一的“王”字。以便搭配较为可接的某形容词。整首诗我是这样译的:

又狂又盲,众所鄙视的垂死老王—— 王子王孙,愚蠢世系的剩渣残滓, 在国人腾笑下流过——污源的浊浆;当朝当政,都无视,无情,更无知, 像水蛭一般吸牢在衰世的身上, 终会矇矇然带血落下,无须鞭笞;百姓在荒地废田上被饿死,杀死—— 摧残自由,且强掳横掠的军队 已沦为一把双刃剑,任挥者是谁;法律则拜金而嗜血,诱民以死罪;宗教无基督也无神——闭上了圣经;更有上议院——不废千古的恶律—— 从这些墓里,终会有光辉的巨灵 一跃而出,来照明这满天风雨。

这首变体十四行诗,我译得不够周全:句长全在十二三字之间,倒不算脱轨,而是韵式从第七行起便未能悉依原文,毕竟不工。好在雪莱自己也失控了,末四行简直变成了两组英雄式偶句:我虽不工,他也不整,聊可解嘲。不过我要强调的不在格律,而是“的”字的安排。译文本来可能出现 34 个“的”字, 而使句法不可收拾,幸喜我只用了七个“的”。也就是说,本来最糟的下场,是每行出现两个半“的”,但经我自律的结果,每行平均只出现了半个。

白话文的作品里,这小小“的”字诚不可缺,但要如何掌控,不任滥用成灾,却值得注意。“的”在文法上是个小配角、小零件,颇像文言的虚字;在节奏上只占半拍,有承接之功,无压阵之用;但是在视觉上却也俨然填满一个方块,与前后的实字分庭抗礼。若是驱遣得当,它可以调剂文气,理清文意,“小兵立大功”。若是不加节制,出现太频,则不但听来琐碎,看来纷繁,而且可能扰乱了文意。

例如何其芳这一句:白色的鸭也似有一点烦躁了,有不洁的颜色的都市的河沟里传出它们焦急的叫声。 **连用了五个“的”,中间三个尤其读来繁杂,至于文意欠清。**诗文名家尚且如此,其后遗影响可想而知。我对 30 年代作家一直不很佩服,这种芜杂文体是一大原因。后来读到朱光潜、钱钟书的文章,发现他们西学虽然深厚,文笔却不西化,句子虽然长太,文意却条理清畅,主客井然,“的”字尤其用得节省,所以每射中的矢无虚发。 我早年的文章里,虚字用得较多,译文亦然,后来无论是写是译,都少用了。这也许是一种文化乡愁,有意在简洁老练上步武古典大师。近年我有一个怪癖,**每次新写一诗,总要数一下用了多少“的”字,希望平均每行不到一个:如果每行超过一个,就嫌太多了;如果平均每行只有半个甚或更少,就觉得这才简洁。**我刚写好的一首诗,题为《夜读曹操》,全长 26 行,只用了六个“的”,平均 4.3 行才有一个,自己就觉得没有费词。一位作家不敢自命“一字不易”,但至少应力求“一字不费”。《夜读曹操》的前半段如下: 夜读曹操,竟起了烈士的幻觉 震荡腔膛的节奏忐忑 依然是暮年这片壮心 依然是满峡风浪 前仆后继,轮番摇撼这孤岛 依然是长堤的坚决,一臂 把灯塔的无畏,一拳 伸向那一片恫吓,恫黑 寒流之夜,风声转紧 她怜我深更危坐的侧影 问我要喝点什么,要酒呢要茶 我想要茶,这满肚郁积 正须要一壶热茶来消化 又想要酒,这满怀忧伤 岂能缺一杯烈酒来浇淋 这是定稿,但初稿却多了四个“的”字,未删之前是“依然是暮年的这片壮心/依然是满峡的风浪/……我想要茶,这满肚的郁积/正须要一壶热茶来消化/又想要酒,这满怀的忧伤/岂能缺一杯烈酒来浇淋”。近日重读旧小说,发现吴敬梓与曹雪芹虽然少用“的”字,并不妨碍文笔。且容我从《儒林外史》及《红搂梦》中各引一段,与新文学的白话文比较一番: 那日读到二更多天,正读得高兴,忽然窗外锣响,许多火把簇拥着一乘官轿过去,后面马蹄一片声音。自然是本县知县过,他也不曾住声,由着他过去了。不想这知县这晚就在庄上住,下了公馆,心中叹息道:“这样乡村地面,夜深时分,还有人苦功读书,实为可敬!只不知这人是秀才,是童生,何不传保正来问一问?”(《儒林外史》第十六回) 宝玉想“青灯古佛前”的诗句,不禁连叹几声。忽又想起“一床蓆”、“一枝花”的诗句来,拿眼睛看着袭人,不觉又流下泪来。众人都见他忽笑忽悲,也不解是何意,只道是他的旧病;岂知宝玉触处机来,竟能把偷看册上的诗句牢牢记住了,只是不说出来,心中早有一家成见在那里了,暂且不提。(《红楼梦》第一百十六回) **《儒林外史》的一段,123 字中一个“的”也没用;《红楼梦》的一段, 112 字中用了四个,平均每 28 字出现一次。这些都是两百多年前的白话文了;**以下再引两段现代的白话文: 他不说了。他的凄凉布满了空气,减退了火盆的温暖。我正想关于我自己的灵瑰有所询问,他忽然立起来,说不再坐了,祝你晚安,还说也许有机会再相见。我开门相送,无边际的夜色在等候着他。他走出了门,消溶而吞并在夜色之中,仿佛一滴雨归于大海。(钱钟书:“魔鬼夜访钱钟书先生”) 白色的鸭也似有一点烦躁了,有不洁的颜色的都市的河沟里传出它们焦急的叫声。有的还未厌倦那船一样的徐徐的划行。有的却倒插它们的长颈在水里,红色的蹼趾伸在尾后,不停地扑击着水以支持身体的平衡。不知是在寻找沟底的细微的食物,还是贪那深深的水里的寒冷。(何其芳“雨前”) 两文相比,钱钟书的一段,101 字中只有四个“的”,何其芳的一段,123 字中却用了 16 个:钱文平均 25 个字出现一次,何文则平均 7.7 个字出现一次,频率约为钱文的三倍。钱文比何文简洁,“的”之频率应为一大因素。 再比两段分句的长度,就可发现,钱文用了 13 个标点,何文比钱文多出 22 个字,却只用了八个标点,足见钱文句法短捷,何文句法冗长,这和“的的不休”也有关系。令古相比,钱钟书的“的的率”仍近于曹雪芹,但是不少新文学的作家,包括何其芳,已经升高数倍,结论是:今人的白话文不但难追古文的凝炼,甚至也不如旧小说的白话文简洁。 钱钟书的外语与西学远在何其芳之上,他的文体却不像何其芳那么西化失控。钱文当然也有一点西化,例如“他的凄凉布满了空气,减退了火盆的温暖。我正想关于我自已的灵魂有所询问,”这三句的文法,使用的正是西语风格。(我要乘机指出:“的”字所在,正是钱文西化的段落。)但是钱文的西化颇为归化,并不生硬勉强,反而觉其新鲜。何文就相当失控了:例如“白色的鸭”、“徐徐的划行”、“深深的水”几处,本来可说“白鸭”、“徐徐划行”、“深水”,不必动用那许多“的”。 这种稀释的“的化语”在白话的旧小说里并不常见,究竟它是西化促成的现象,还是它倒过来促成了西化,还是两者互为因果,应该有人去深入研究。我觉得英文字典的编译者,似乎要负一部分责任。翻开一切英汉字典,包括编得很好的在内,,形容词项下除了注明是 adj. 外,一定是一串这样的“的化语”:例如 beautiful 项下总是“美丽的、美观的、美好的”;terrible 项下总是“可怕的、可怖的、令人恐惧的”;important 项下则不外“重要的、重大的、非常有价值的”。 查英汉字典的人,也就是一切读者,在这种“的化语”天长地久的洗脑下,当然也就习以为常,认定这小“的”字是形容词不可或缺的身份证,胎记一般地不朽了。这种“的化语”若是成群结队而来,就更势不可挡,直如万马奔腾,得得连声,请看二例: 体面的、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伟大的,祥子,不知陪着人送了多少回殡;不知道何时何地会埋起他自己来,埋起这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里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 (老舍:《骆驼祥子》末章末段) 远近的炊烟,成丝的、成缕的、成卷的、轻快的、迟重的、浓灰的、淡青的、惨白的,在静定的朝气里渐渐的上腾,渐淅的不见,仿佛是朝来人们的祈祷,参差的翳入了天听。(徐志摩:“我所知道的康桥”) 两段相比,老舍的 78 字里有“的”12,平均六个半字有一个“的”;徐志摩的 64 字里有“的” 14,平均四个半字有一个。两段都的的不休,而徐文尤其纷繁,一个原因是徐文“的、地”不分,把原可用“地”的副词“渐渐”与“参差”用“的”垫了底,所以多用了三个“的”。 但是就一连串的“的化语”而论,老舍却显得生硬而吃力,因为“祥子”头上一连七个“的化语”是叠罗汉一般堆砌上去的,“产儿”头上的四个也是如此;而徐志摩的一段,“炊烟”后面曳着的一连八个“的化语”却是添加的,被形容的炊烟已有交代,后面一再添加形容词,就从容多了,至少不像成串的形容词堆在头上、一时却又不知所状何物,那么长而紧张,悬而不决。 英文的修饰语(modifier)中,除了正规的形容词常置于名词之前(例如 the invisible man)之外,往往跟在名词之后。例如 woman with a past, the spy behind you, the house across the street,便是用介词片语来修饰前面的名词;若是用中文译成“来历不堪的女人”,“你身后的间谍”,“对街的房屋”,修饰语便换到前面来了,而语尾也就拖上一个“的”字。 又例如 The woman you were talking about is my aunt 一句,形容子句 You were talking about 原在主词之后;若是译成“你刚说起的这女人是我阿姨”,形容子句就换到主词前面来了,当然也就得用“的”来连接。如果修饰语可以分为“前饰语”与“后饰语”,则英译中的一大困局,便是英文的后饰语到中文里便成了前饰语,不但堆砌得累赘生硬,而且平空添出一大批“的化语”来。 译者若是不明此理,更无化解之力,当然就会尾大不掉,不,高冠峨峨,的的不休。有一本编得很好的英汉辞典,把这样的一个例句:I know a girl whose mother is a pianist. 译成“我认识其母亲为钢琴家的一个女孩。”英文的后饰语换成中译的前饰语,此句正是标准的恶例。这样英汉对照的例句,对一般读者的示范恶果,实在严重,简直是帮翻译的倒忙。其实英文文法中这种关系子句(relative clause),搬到中文里来反正不服水土,不如大而化之,索性将其解构变成一个若即若离的短句:“我认识一个女孩,她母亲是铟琴家。”

到了真正通人的手里,像关系子句这种小关细节,只须略一点按,就豁然贯通了。钱钟书《谈艺录》增订本有这么一段:“偶检五十年前盛行之英国文学史巨著,见其引休谟言『自我不可把捉』(I never can catch myself)一节,论之曰:『酷似佛教主旨,然休谟未必闻有释氏也』(The passage is remarkably like a central tenet of Buddhism, a cult of which Hume could hardly have heard.——O.Elton, A Survey of English Literature.)(注 8)。”这句话换了白话文来翻译,就不如钱译的文言这么简练浑成。 其实无论在《谈艺录》或《管锥编》里,作者在引述西文时,往往用文言撮要意译;由于他西学国学并皆深邃,所以译来去芜存菁,不黏不脱,非仅曲传原味,即译文本身亦可独立欣赏,足称妙手转化(adaptation),匠心重营(re creation)。容我再引《谈艺录》一段为证:拜伦致其情妇 (Teresa Guiccioli)书曰:“此间百凡如故,我仍留而君已去耳。行行生别离,去者不如留者神伤之甚也”(Everything is the same, but you are not here, and I still am. In Seperation the one who goes away suffers less than the one who stays behind)。 这一句情话,语淡情深,若用白话文来译,无非“一切如常,只是你走了。而我仍在此。两人分手,远行的人总不如留下的人这么受苦。”文白对比,白话译文更觉其语淡情浅,不像文言译文这么意远情浓,从《古诗十九首》一直到宋词,平白勾起了无限的联想、回声。 也许有人会说不过是一封情书罢了,又没有使用什么 thou, thee, thy 之类的字眼,犯不着译成文言。其实西文中译,并不限于现代作品,更没有十足的理由非用白话不可;如果所译是古典、至少去今日远,也未始不可动用文言,一则联想较富,意味更浓,一则语法较有弹性,也更简洁,乐得摆脱英文文法的许多“虚字”,例如关系代名词 who,关系副词 when, where, 或是更难缠的 of whom, in whose house 等等。的的不休,不可能出现在文言里。文言的“之”字,稳重得多,不像“小的子”那么闪烁其词,蜻蜓点水,只有半拍的分。你看“赤壁之战”、“安史之乱”、“一时之选”、“堂堂之师”,多有派头。 改成“赤壁的战”、“安史的乱”固然不像话,就算扩成五字的“赤壁的战役”、“安史的乱局”,也不如文言那样浑成隆重。也就难怪早年的译家如严复、林纾、辜鸿铭者,要用文言来译泰西作品,而拜伦《哀希腊》一诗,竟有苏曼殊以五古,马君武以七言,而胡适以骚体,竞相中译而各有佳胜。后来的文人,文言日疏,白话日熟,更后来,白话文本身也日渐近于英文,便于传译曲折而复杂的英文句法了,所以绝少例外,英文中译全用了白话文。 不过,在白话文的译文里,正如在白话文的创作里一样,遇到紧张关头,需要非常句法、压缩用词、工整对仗等等,则用文言来加强、扭紧、调配,当更具功效。这种白以为常、文以应变的综合语法,我自己在诗和散文的创作里,行之已久,而在译时也随机运用,以求逼近原文之老练浑成。例如叶慈的《华衣》,短小精悍,句法短者四音节、二重音,长者亦仅七音节、三重音,若译成白话,不但虚字太多,的的难免,而且句法必长,沦于软弱,绝难力追原文。终于只好用文言来对付,结果虽然韵序更动,气势则勉可保留,至少,比白话译来有力。 A coat I made my song a coat Covered with cmbroideries Out of old mythologies from heel to throat; But the fools caught it, Wore it in the world’s eyes As though they’d wrought it. Song, let them take it, For there’s more enterprise In walking naked. 华衣 为吾歌织华衣, 刺图复绣花, 绣古之神话, 自领至裾, 但为愚者攫去, 且披之以骄人, 若亲手所纫。歌乎,且任之! 但有壮志盖世, 当赤体而行。

译界耆宿王佐良先生去年不幸逝于北京。生前他推崇严复,曾撰“严复的用心”一文,探究几道先生何以竟用“汉以前字法、句法”来译西方近代政治、经济的名著,结论是当时的士大夫习于古文,若要他们接受西学,译笔宜求古雅。如此看来,则严复所言“译事三难:信、达、雅”,其中的雅字竟另有其隐衷了。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其怡情也,最见于独处幽居之时;其传彩也,最见于高谈阔论之中;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世判事之际。练达之士虽能分别处理细事或一一判别枝节,然纵观统筹,全局策划,则舍好学深思者莫属。(王佐良译:“论读书”)

这是培根小品名作“论读书”(Francis Bacon: Of Studies)的前段。毕竟是四百年前的文章,原文明澈简练,句法精短,有老吏断案之风。用白话文来追摹,十九难工。王佐良用文言翻译,颇见苦心,虽然译文尚可更求纯净,但是以古译古,方法无误,雄心可嘉,至少是摆脱了“的的不休”的困局。

1996 年 2 月于西子湾

03 老舍:词汇贫乏怎么办?

作者:老舍,现代小说家、戏剧家,代表作《茶馆》《骆驼祥子》

**我希望大家多写短文,用最普通的文字写。**是不是这样就会词汇贫乏,写不生动呢?这样写当然词汇用的少,但是还能写出好文章来。我在写作时,拚命想这个人物是怎么思想的,他有什么感情,他该说什么话,这样,我就可以少用词汇。我主要是表达思想感情,不孤立地贪图多用词汇。我们平时嘴里的词汇并不多,在三反五反时,斗争多么激烈,谁也没顾得去找词汇,可是斗争仍是那么激烈,可见人人都会说话,都想一句话把对方说低了头。这些话未见得会有丰富的词汇,但是能深刻地表达思想感情。 我写东西总是尽量少用字,不乱形容,不乱用修辞,从现成话里掏东西。**一般人的社会接触面小,词汇当然贫乏。**我觉得很奇怪,许多写作者连普通花名都不知道,都不注意,这就损失了很多词汇。我们的生活若是局限于小圈子里,对生活的各方面不感趣味,当然词汇少。作家若以为音乐、图画、雕塑、养花等等与自己无关,是不对的。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哪里来的词汇?你接触了画家,他就会告诉你很多东西,那就丰富了词汇。我不懂音乐,我就只好不说;对养花、鸟、鱼,我感觉兴趣,就多得了一些词汇。丰富生活,就能丰富词汇。这需要慢慢积蓄。你接触到一些京戏演员,就多听到一些行话,如“马前”“马后”等。 这不一定马上有用,可是当你写一篇文章,形容到一个演员的时候,就用上了。每一行业的行话都有很好的东西,我们接触多了就会知道。不管什么时候用,总得预备下,像百货公司一样,什么东西都预备下,从留声机到钢笔头。我们的毛病就是整天在图书馆中抱着书本。要对生活各方面都有兴趣;买一盆花,和卖花的人聊聊,就会得到许多好处。

04 叶圣陶:从锻炼语言习惯开始

作者:叶圣陶,现代作家、教育家、文学出版家,代表作《隔膜》

作文不该看作一件特殊的事情,犹如说话,本来不是一件特殊的事情。作文又不该看作一件呆板的事情,犹如泉流,或长或短,或曲或直,自然各异其致。我们要把生活与作文结合起来,多多练习,作自己要作的题目。 但是,听说美术学生最不感兴味的就是木炭习作。一个石膏人头,一朵假花,要一回又一回地描画,谁耐烦?

01 写作重在锻炼语言习惯

锻炼语言习惯要有恒心,随时随地当一件事做,正像矫正坐立的姿势一样,要随时随地坐得正立得正才可以养成坐得正立得正的习惯。 我们要要求自己,无论何时不说一句不完整的话,说一句话一定要表达出一个意思,使人家听了都能够明白;无论何时不把一个不很了解的词硬用在语言里,也不把一个不很适当的词强凑在语言里。我们还要要求自己,无论何时不乱用一个连词,不多用或者少用一个助词。 说一句话,一定要在应当“然而”的地方才“然而”,应当“那么”的地方才“那么”,需要“吗”的地方不缺少“吗”,不需要“了”的地方不无谓地“了”。这样锻炼好像很浅近、很可笑,实在是基本的、不可少的。 家长对于孩子,小学教师对于小学生,就应该教他们、督促他们做这样的锻炼。可惜有些家长和小学教师没有留意到这一层,或者留意到而没有收到相当的成效。我们要养成语言这个极关重要的生活技能,就只得自己来留意。留意了相当时间之后,就能取得锻炼的成效。不过要测验成效怎样,从极简短的像“我正在看书”“他吃过饭了”这些单句上是看不出来的。 我们不妨试说五分钟连续的话,看这一番话里能够不能够每句都符合自己提出的要求。如果能够了,锻炼就已经收了成效。到这地步,作起文来就不觉得费事了,口头该怎样说的笔下就怎样写,把无形的语言写下来成为有形的文章,只要是会写字的人,谁又不会做呢?依据的是没有毛病的语言,文章也就不会不通了。 听人家的语言,读人家的文章,对于锻炼语言习惯也有帮助。只是要特地留意,如果只大概了解了人家的意思就算数,对于锻炼我们的语言就不会有什么帮助了。必须特地留意人家怎样用词,怎样表达意思,留意考察怎样把一篇长长的语言顺次地说下去。这样,就能得到有用的资料,人家的长处我们可以汲取,人家的短处我们可以避免。

02 “好”与“不好”

怎样才能使文章“好”呢?或者怎样是“不好”的文章呢?我不想举那些玄虚的字眼如“超妙”“浑厚”等等来说,因为那些字眼同时可以拟想出很多,拿来讲得天花乱坠,结果把握不定它们的真切意义。我只想提出两点,说一篇文章里如果具有这两点,大概是可以称为“好的了”;不具有,那便是“不好”。这两点是“诚实”与“精密”。 何为“诚实”?自己发抒的文字与自己的思想、性情、环境等一致,从旁描叙的文章观察得周至。 在写作上,“诚实”是“有什么说什么”,或者是“内面怎样想怎样感,笔下便怎样写。”这个解释虽浅显,对于写作者却有一种深切的要求,就是文字须与写作者的思想、性情、环境等一致。杜甫的感慨悲凉的诗是“好”的,陶渊明的闲适自足的诗是“好”的,正因为他们所作各与他们的思想、性情、环境等一致,具有充分的“诚实”。 记得十五六岁的时候,有一个同学死了,动手作挽文。这是难得遇到的题目。不知怎样写滑了手,竟写下了“恨不与君同死”这样意思的句子来。父亲看过,抬一抬眼镜问道,“你真这样想么?”哪里是真?不过从一般哀挽的文字里看到这样的意思,随便取来填充罢了。 这些句子如果用词适合,造语通顺,不能说“不通”。然而“不好”是无疑的,因为内面我又想到有一些青年写的文章,“人生没有意义”啊,“空虚包围着我的全身”啊,在写下这些语句的时候,未尝不自以为直抒胸臆。但是试进一步自问:什么是“人生”?什么是“有意义?”什么是“空虚”?不将踌躇疑虑,难以作答么?然而他们已经那么写下来了。这其间“诚实”的程度很低,未必“不通”而难免于“不好”。 也有人说,文章的“好”与“不好”,只消从它的本身评论,不必问写作者的“诚实”与否;换一句说,就是写作者无妨“不诚实”地写作,只要写来得法,同样可以承认他所写的是“好”的文章。这也不是没有理由。古人是去得遥遥了,传记又多简略,且未能尽信;便是并世的人,我们又怎能尽知他们的心情身世于先,然后去读他们的文章呢?我们当然是就文论文;以为“好”,以为“不好”,全凭着我们的批评知识与鉴赏能力。 可是**要注意,这样的说法是从阅读者的观点说的。如果转到写作者的观点,并不能因为有这样的说法就宽恕自己,说写作无需乎一定要“诚实”。**这其间的因由很明显,只要这样一想就可了然。我们作文,即使不想给别人看,也总是出于这样的要求:自己有这么一个意思情感,觉得非把它铸成个定型不可,否则便会爽然若失,心里不舒服。这样提笔作文,当然要“诚实”地按照内面的意思情感来写才行。假若虚矫地掺入些旁的东西,写成的便不是原来那意思情感的定型,岂非仍然会爽然若失么?再讲到另一些文章,我们写来预备日后自己复按,或是给别人看的。 如或容许“不诚实”的成分在里面,便是欺己欺人,那内心的愧疚将永远是洗刷不去的。爽然若失同内心愧疚纵使丢开不说,还有一点很使我们感觉无聊的,便是“不诚实”的文章难以写得“好”。我们不论做什么事情,发于自己的,切近于自己的,容易做得“好”;虚构悬揣,往往劳而少功。我们愿望文字写得“好”,而离开了自己的思想、性情、环境等,却向毫无根据和把握的方面乱写,怎能够达到我们的愿望呢? 到这里,或许有人要这样问:上面所说,专论自己发抒的文章是不错的,“不诚实”便违反发抒的本意,而且难以写得“好”;但是自己发抒的文章以外还有从旁描述的一类,如有些小说写强盗,若依上说,便须由强盗自己动手才写得“好”,为什么实际上并不然呢?回答并不难。从旁描述的文章少不了观察的工夫:观察得周至时,已把外面的一切收纳到我们内面,然后写出来。这是另一意义的“诚实”;同样可以写成“好”的文章。若不先观察,却要写从旁描述的文章,就只好全凭冥想来应付,这是另一意义的“不诚实”。这样写成的文章,仅是缺乏亲切之感这一点,阅读者便将一致评为“不好”了。 所以,自己发抒的文字以与自己的思想、性情、环境等一致为“诚实”,从旁描叙的文章以观察得周至为“诚实”。 何为“精密”?文字里要有由写作者深至地发见出的、亲切地感受到的意思情感,而写出时又能不漏失它们的本真。 其次说到“精密”。“精密”的反面是粗疏平常。同样是“通”的文章,却有精密和粗疏平常的分别。写一封信给朋友,约他明天一同往图书馆看书。如果把这意思写了,用词造句又没毛病,不能不说这是一封“通”的信,但“好”是无法加上去的,因为它只是平常。或者作一篇游记,叙述到某地方去的经历,如果把所到的各地列举了,所见的风俗、人情也记上了,用词造句又没毛病,不能不说这是一篇“通”的游记,但“好”与否尚未能断定,因为它或许粗疏。 **文字里要有由写作者深至地发见出的、亲切地感受到的意思情感,而写出时又能不漏失它们的本真,这才当得起“精密”二字,同时这便是“好”的文章。**有些人写到春景,总是说“桃红柳绿,水碧山青”;无聊的报馆访员写到集会,总是说“有某人某人演说,阐发无遗,听者动容”。 单想敷衍完篇,这样地写固然是个办法;若想写成“好”的文章,那是无论如何做不到的。必须走向“精密”的路,文章才会见得“好”。譬如柳宗元《小石潭记》写鱼的几句,“潭中鱼可百许头,皆若空游无所依。日光下澈,影布石上,佁然不动。俶尔远逝,往来翕乎,似与游者相乐”,是他细玩潭中的鱼,看了它们动定的情态,然后写下来的。”大家称赞这几句是“好”文字。何以“好”呢?因为能传潭鱼的神。而所以能传神,就在乎“精密”。 不独全篇整段,便是用一个字也有“精密”与否的分别。文学家往往教人家发现那唯一适当的字用入文章里。说“唯一”固未免言之过甚,带一点文学家的矜夸;但同样可“通”的几个字,若选定那“精密”的一个,文章便觉更好,这是确然无疑的。以前曾论过陶渊明《和刘柴桑》诗里“良辰入奇怀”的“入”字,正可抄在这里,以代申说。 ……这个“入”字下得突兀。但是仔细体味,却下得非常好。——除开“入”换个什么字好呢?“良辰感奇怀”吧,太浅显太平常了;“良辰动奇怀”吧,也不见得高明了多少。而且,用“感”字用“动”字固然也是说出“良辰”同“奇怀”的关系,可是不及用“入”字来得圆融,来得深至。 所谓“良辰”包举外界景物而言,如山的苍翠,水的潺湲,晴空的晶耀,田畴的欣荣,飞鸟的鸣叫,游鱼的往来,都在里头;换个说法,这就是“美景”,“良辰美景”本来是连在一起的。不过这“良辰美景”,它自己是冥无所知的:它固不曾自谦道“在下蹩脚得很,丑陋得很”,却也不曾一声声勾引人们说“此地有良辰美景,你们切莫错过”。所以,有许多人对于它简直没有动一点儿心:山苍翠吧,水潺湲吧,苍翠你的,潺湲你的,我自耕我的田,钓我的鱼,走我的路,或者打我的算盘。试问,如果世界全属此辈,“良辰美景”还在什么地方? 不过,全属此辈是没有的事,自然会有些人给苍翠的山色、潺湲的水声移了情的。说到移情,真是个不易描摹的境界。勉强述说,仿佛那个东西迎我而来,倾注入我心中,又仿佛我迎那个东西而去,倾注入它的底里;我与它之外不复有旁的了,而且浑忘了我与它了:这样的时候,似乎可以说我给那个东西移了情了。山也移情,水也移情,晴空也移情,田畴也移情,飞鸟也移情,游鱼也移情,一切景物融合成一整个而移我们的情时,我们就不禁脱口而出,“好个良辰美景呵!”这“良辰美景”,在有些人原是熟视无睹的;而另一些人竟至于移情,真是“嗜好与人异酸咸”,这种襟怀所以叫作“奇怀”。 到这里,“良辰”同“奇怀”的关系已很了然。“良辰”不自“良”,“良”于人之襟怀;寻常的襟怀未必能发见“良辰”,这须得是“奇怀”;中间缀一个“入”字,于是这些意思都含蓄在里头了。如其用“感”字或者“动”字,除开不曾把“良辰”所以成立之故表达外,还有把“良辰”同“奇怀”分隔成离立的两个之嫌。这就成一是感动者,一是被感动者;虽也是个诗的意境,但多少总有点索然。现在用的是“入”字。看字面,“良辰”是活泼泼地流溢于“奇怀”了。翻过来,不就是“奇怀”沉浸在“良辰”之中么?这样,又不就是浑泯“辰”与“怀”的一种超妙的境界么?所以前面说用“入”字来得圆融而深至。 从这一段话看,“良辰入奇怀”的所以“好”,在乎用字的“精密”。文章里凡能这般“精密”地用字的地方,常常是很“好”的地方。 要求“诚实”地发抒自己,是生活习惯的事情,不仅限于作文一端。要求“诚实”地观察外物,“精密”地表出情意,也不是临作文时“抱佛脚”可以济世的。我们要求整个生活的充实,虽不为着预备作文,但“诚实”的“精密”的“好”文章必导源于充实的生活,那是无疑的。

03 “通”与“不通”

一篇文章怎样才算得“通”?“词”使用得适合,“篇章”组织得调顺,便是“通”。反过来,“词”使用得乖谬,“篇章”组织得错乱,便是“不通”。

一问:使用的“词”都合适了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先得知道不适合的“词”怎样会参加到我们的文章里来。我们想到天,写了“天”字,想到汹涌的海洋,写下“汹涌的海洋”几个字,这其间,所写与所想一致,决不会有不适合的“词”闯入。但在整篇的文章里,情形并不全是这么简单。 譬如我们要形容某一晚所见的月光,该说“各处都像涂上了白蜡”呢,还是说“各处都浸在碧水一般的月光里”?或者我们要叙述足球比赛,对于球员们奔驰冲突的情形,该说“拼死斗争”呢,还是说“奋勇竞胜”?这当儿就有了斟酌的余地。 如果我们漫不斟酌,或是斟酌而决定得不得当,不合适的“词”便溜进我们的文章来了。漫不斟酌是疏忽,疏忽常常是贻误事情的因由,这里且不去说它。而斟酌过了何以又会决定得不得当呢?这一半源于平时体认事物未能真切,一半源于对使用的“词”未能确实了知它们的意蕴。 就拿上面的例来讲,“涂上白蜡”不及“浸在碧水里”能传月光的神态,假若决定的却是“涂上白蜡”,那就是体认月光的神态尚欠工夫;“拼死斗争”不及“奋勇竞胜”合乎足球比赛的事实,假若决定的却是“拼死斗争”,那就是了知“拼死斗争”的意蕴尚有未尽。 我们作文,“词”不能使用得适合,病因全在这两端。关于体认的一点,只有逐渐训练我们的思致和观察力。这是一步进一步的,在尚不曾进一步的当儿,不能够觉察现在一步的未能真切。关于意蕴的一点,那是眼前能多用一些工夫就可避免毛病的。曾见有人用“聊寞”二字,他以为“无聊”和“寂寞”意义相近,拼合起来大概也就是这么一类的意义,不知这是使人不了解的。其实他如果翻检过字典辞书,明白了“无聊”和“寂寞”的意蕴,就不致写下这新铸而不通的“聊寞”来了。所以勤于翻检字典辞书,可使我们觉察哪些“词”在我们的文章里是适合的而哪些是不适合的。他人的文章也足供我们比照。 在同样情形之下,他人为什么使用这个“词”不使用那个“词”呢?这样问,自会找出所以然,同时也就可以判定我们自己所使用的适合或否了。还有个消极的办法,凡意蕴和用法尚不能了知的“词”,宁可避而不用。不论什么事情,在审慎中间往往避去了不少的毛病。

二问:“语句”和“篇章”都调顺了吗? 我们略习过一点文法,就知道在语言文字中间表示关系神情等,是“介词”“连词”“助词”等的重要职务。这些词使用得不称其职,大则会违反所要表达的意思情感,或者竟什么也不曾表达出来,只在白纸上涂了些黑字;小也使一篇文章琐碎涩拗,不得完整。从前讲作文,最要紧“虚字”用得通,这确不错;所谓“虚字”就是上面说的几类词。 我们要明白它们的用法,要自己检查使用它们得当与否,当然依靠文法。文法能告诉我们这一切的所以然。我们还得留意我们每天每时的说话。说话是不留痕迹在纸面的文章。发声成语,声尽语即消逝,如其不经训练,没养成正确的习惯,随时会发生错误。听人家演说,往往“那么,那么”“这个,这个”特别听见得多,颇觉刺耳。 仔细考察,这些大半是不得当的,不该用的。只因口说不妨重复说,先说的错了再说个不错的,又是人身的姿态作帮助,所以仍能使听的人了解。不过错误究竟是错误。说话常带错误,影响到作文,可以写得叫人莫明所以。蹩脚的测字先生给人代写的信便是事宜的例子:一样也是“然而”“所以”地写满在信笺上。可是你只能当它神签一般猜详,却不能断定它说的什么。说话常能正确,那就是对于文法所告诉我们的所以然不单是知,并且有了遵而行之的习惯。仅靠文法上的知是呆板的,临到作文,逐处按照,求其不错,结果不过不错而已。 遵行文法成为说话的习惯,那时候,怎么恰当地使用一些“虚字”,使一篇文章刚好表达出我们的意思情感,几乎如灵感自来,不假思索。从前教人作文,别的不讲,只教把若干篇文章读得烂熟。我们且不问其他,这读得烂熟的方法并不能算坏,就是要把一些成例化为习惯。 现在我们写的是“今话文”,假若说话不养成正确的习惯,虽讲求文法,也难收十分的效果。**一方讲求文法,了知所以然,同时把了知的化为说话的习惯,平时说话总不与之相违背,这才于作文上大有帮助。**我们写成一篇文章,只消把它诵读几遍,有不调顺的所在自然会发见,而且知道应该怎样去修改了。 “词”适合了,“篇章”调顺了,那就可以无愧地说,我们的文章“通”了。这里说的“通”与“不通”,专就文字而言,是假定内面的思想情感没有什么毛病了的。要避免思想情感方面的毛病,就要充实自己整个的生活。

04 谈文章的修改

写文章就是说话,也就是想心思。思想、语言、文字,三样其实是一样。若说写文章不妨马虎,那就等于说想心思不妨马虎。想心思怎么马虎得?养成了习惯,随时随地都马虎地想,非但自己吃亏,甚至影响到社会,把种种事情弄糟。向来看重“修辞立其诚”,目的不在乎写成什么好文章,却在乎绝不马虎地想。想得认真,是一层。运用相当的语言文字,把那想得认真的心思表达出来,又是一层。两层功夫合起来,就叫做“修辞立其诚”。 **学习写作的人应该记住,学习写作不单是在空白的稿纸上涂上一些字句,重要的还在乎学习思想。**那些把小节小毛病看得无关紧要的人大概写文章已经有了把握,也就是说,想心思已经有了训练,偶尔疏忽一点,也不至于出什么大错。学习写作的人可不能与他们相比。 正在学习思想,怎么能稍有疏忽?把那思想表达出来,正靠着一个字都不乱用,一句话都不乱说,怎么能不留意一字一语的小节?一字一语的错误就表示你的思想没有想好,或者虽然想好了,可是偷懒,没有找着那相当的语言文字:这样说来,其实也不能称为“小节”。说毛病也一样,毛病就是毛病,语言文字上的毛病就是思想上的毛病,无所谓“小毛病”。 修改文章不是什么雕虫小技,其实就是修改思想,要它想得更正确,更完美。想对了,写对了,才可以一字不易。光是个一字不易,那不值得夸耀。翻开手头一本杂志,看见这样的话:“上海的住旅馆确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廉价的房间更难找到,高贵的比较容易,我们不敢问津的。”什么叫做“上海的住旅馆”?就字面看,表明住旅馆这件事属于上海。可是上海是一处地方,决不会有住旅馆的事,住旅馆的原来是人。从此可见这个话不是想错就是写错。如果这样想:“在上海,住旅馆确是一件很困难的事,”那就想对了。 把想对的照样写下来:“在上海,住旅馆确是一件很困难的事,”那就写对了。不要说加上个“在”字去掉个“的”字没有多大关系,只凭一个字的增减,就把错的改成对的了。推广开来,几句几行甚至整篇的修改也无非要把错的改成对的,或者把差一些的改得更正确,更完美。这样的修改,除了不相信“修辞立其诚”的人,谁还肯放过? **思想不能空无依傍,思想依傍语言。思想是脑子里在说话——说那不出声的话,如果说出来,就是语言,如果写出来,就是文字。朦胧的思想是零零碎碎不成片段的语言,清明的思想是有条有理组织完密的语言。**常有人说,心中有个很好的思想,只是说不出来,写不出来。 又有人说,起初觉得那思想很好,待说了出来,写了出来,却变了样儿,完全不是那回事了。其实他们所谓很好的思想还只是朦胧的思想,就语言方面说,还只是零零碎碎不成片段的语言,怎么说得出来,写得出来?勉强说了写了,又怎么能使自己满意?那些说出来写出来有条有理组织完密的文章,原来在脑子里已经是有条有理组织完密的语言——也就是清明的思想了。说他说得好写得好,不如说他想得好尤其贴切。

05 迟子建:如何不陷入庸常立意的泥淖?

作者:迟子建,作家,代表作品《额尔古纳河右岸》

我上初中和高中时,所接触到的作文基本都是命题的,比如《一件小事》、《难忘的一天》、《我的母亲》、《记一次劳动》等等。我相信如今的学生也常遭遇到这类命题作文。命题作文最大的弊端就是容易使学生的思维模式化,遏制想象力的发展,这是非常可怕的。所以,能够独辟蹊径地把“命题作文”写出新意,是我们所要思考的问题。要知道,命题作文就是在你身旁设置了一道厚厚的墙,你如果只是在墙的阴影下徘徊,写出的文章必然会老气横秋、毫无生气。可是,如果你穿越了这堵墙,就会看到别致的风景。 记得1980年,我读高一的那年,秋天的时候,学校组织了一次作文竞赛。老师出的题目是《秋风与黄叶》。但见同学都已经刷刷有声地下笔了,我却不急不躁地仍在思考这篇作文究竟该怎样写。如果仅仅写秋风席卷大地、落叶飘飞的景色,我会毫不费力,而且可以赋予落叶以一种意义:它曾充沛地活过,它的凋零因而是壮丽的!可我猜测很多同学都会想到这个立意,也就没有兴趣去写。 突然,我灵机一动——为什么不能把历史比喻来黄叶,而把历史上一次一次的农民起义比喻为秋风呢?历史这枚叶子之所以如此金黄灿烂,不就在于这些农民起义之风的吹拂嘛!灵感如天梯一样垂下,我终于可以偷窃地逾越《秋风与黄叶》这堵墙了。我的笔开始在白纸上飞快地走动,独特视角的择取使我在写作时一直洋溢着充沛的激情。我如释重负地参加完作文竞赛,我相信它会是最好的一篇作文。 果然,它得了一等奖,我的卷子被张贴在一楼宣传栏的玻璃橱窗里,很多同学都转过去看。我听到最多的一个议论是:“这个题目可以这么写呀!”是的,这件事使我获益匪浅,那就是我看待问题一定要有自己的眼光,不能流俗。还有,我对我的语文老师一直心存感激,如果他当时认定我的文章立意有问题,排斥了它,也许会扼杀我的创造力。要知道,学生时代的一点鼓励,都会在人的成长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如果不想使自己在写作时陷入庸常立意的泥淖,我认为可以调动和开发“逆向思维”这根神精。**逆向思维,并不是说考虑问题一些定要朝相反的方面去想,而是说可以从独特的角度切入问题。这样,能使你的思维始终富有新鲜感和活力,从而使由此生发的文字散发出一股与众不同的气息。逆向思维的培养主要有赖于想象力的支撑,想象力是逆向思维的后盾,所有的奇思妙想,皆得力于想象力的推波助澜。 当然,**强调“逆向思维”并不是鼓励学生放弃对常识知识的学习,没有对常识知识的基本掌握,是不可能有修成“正果”的“逆向思维”的。**如果仅仅为独特而独特,很可能使文章看上去乖张、艰涩,难入情理。而有了基础和积淀的独特,才能焕发出绚丽的艺术之光。

06 迟子建:朗诵是重要的

作者:迟子建,作家,代表作品《额尔古纳河右岸》

从上小学起,我就喜欢朗诵。汉语的魅力在朗诵中得到完美的体现。好的文章会给人一种欣赏音乐的感觉,比如朗诵鲁讯的《雪》、朱自清的《背影》,你能感觉到是在听一首如泣如诉的提琴曲;而朗诵苏轼的《赤壁赋》和王勃的《滕王阁序》,你能感觉到是在听一首气势磅礴的交响乐。 我少年时代生活在大森林里,喜欢站在屋前的菜园里对着瓜果蔬菜、蜻蜓蝴蝶朗诵,还喜欢到离家极近的山上对着树木溪水、野草飞鸟朗诵。大自然的清风、鸟语和流水声,为我的朗诵做了最好的伴奏。 我觉得**朗诵可以最直接地品味到语言的美。**有的句子富有阴柔之美,可以轻声细气地对它浅吟慢读;有的句子富有阳刚之美,读它进就会用激越高亢的声调。朗诵不仅帮助我体味到了文字的旋律美,还激发了我对作文的兴趣和热爱。 想着有些文章读起来竟然如此琅琅上口,如闻仙乐,谁能按捺住一试身手的激情呢?我最早的作文,就是从朗诵中获得的灵感。**我现在仍然认为,能够让人读出声来、读出气象的文章,才是好文章。这样的文章生动,有光彩,所以,我虽然已人到中年,并且蜗居在大都市冰冷而苍灰的楼群中,仍然没有间断过朗诵。辛弃疾的诗词是我常放在枕边作为朗诵之用的。如果邻人听见一个女在屋子里抑扬顿挫地朗诵诗词,一定会认为我神经不正常,可他们又自动能体司到朗诵给人带来的审美的愉悦呢? 朗诵能够培训我们对文字的感情和写作的勇气。好文章仿佛只能读出声来才觉得过瘾。文章被朗诵,如同食物被咀嚼,你能细细品味其中的奥妙。如果一道美食仅仅只能看,却不能品味,就如同好文章未被朗诵一样,难解其真味。在朗诵的过程中,我渐渐喜欢上了文字,并且生发了要驾驭这些文字的欲望。这可贵的“欲望”就是灵感袭来的前兆。所以,我觉得中小学生应该注重朗诵,注意——是朗诵,而不是背诵。**背诵往往只是囫囵吞枣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只记住了文章的内容,那充其量只能称为皮毛的东西;而朗诵却能读出文章的气韵,能品咂到文章的精髓。

07 王安忆:阅读真正的意义

作者:王安忆,中国当代作家,代表作《长恨歌》

让我再谈一下年轻时读的书。我常说我很喜欢托尔斯泰和雨果,但年轻时托尔斯泰并不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也不特别喜欢雨果。我最喜欢的是屠格涅夫,这个名字对你们年轻人来说可能很陌生,因为俄国文学不是今天的时尚。在我年轻时,我其实不能完全看明白他的小说。小说里俄国的政治背景,知识分子的苦闷,思想没有出路,那些更深刻的内容我不怎么了解,留在记忆里的印象是模糊的。 **读书就是这样,把喜欢的东西留下来,不喜欢的看不懂的东西就放到一边,等待将来的日子去认识,好像反刍似的。**于是,我就只看到爱情的部分。屠格涅夫的小说里总是有爱情,而且是不幸的爱情,年轻人多不喜欢一帆风顺的爱情,而是受爱情的悲剧吸引,年轻人总是伤感主义的。 屠格涅夫的爱情故事都很伤心。在《初恋》里,一个年轻的男孩子爱上一个成年女性,爱得非常非常深。这份爱里,不仅有情欲,还有成长的渴望,希冀进入成年人的社会,和这个社会平等地对话。这个女人很美,很温柔,而且似乎也知道他的钟情,有一些微妙的回应。结果却是,她爱着他的父亲,一个成熟的经历过生活、有家室妻儿的男人。这不仅是单纯的失恋,而是一个失败的博弈,年龄、阅历、成熟度,和这一切有关的魅力的博弈。 但是,还有一个更久远的博弈,这个博弈还未完,还未决出胜负,那就是未来的时间。他总有一天抵达父亲的年龄,父亲却永远回不到他的青春时代。所以,博弈的双方,父与子,都是痛楚的。屠格涅夫小说里有一个父与子的核心关系,他有一部长篇名字就叫《父与子》,可我注意不到,只看见爱情,因为自己也正处在蜕变的年龄,爱情对成长具有启蒙的意义。 读屠格涅夫的小说真的不是白读的。慢慢地,我们就建立起种道德美学,那些深情的爱人们,并没有放弃利他心。虽然爱了,力情是自私的,但是知识分子的人性理想约束着他们,使他们保持对爱的更高尚理解,悲剧就是在这里发生。屠格涅夫所写的故事和我阅读时经历的生活完全不同,他笔下的人和事,于我的处境称得上奢侈,但为什么我能够从中得到慰藉和启发?可能是有一个秘密通道,可能是青春,可能是对爱情的向往,也可能是成长的需要。这大约可说是阅读生活的真谛,你和某一本书——不知是哪一本,会有一个秘密通道,就是这个秘密通道,令你在书中遇到知己,能和这本书邂逅,就是幸运。 法国作家罗曼·罗兰共十卷的《约翰·克利斯朵夫》也是部很好看的长篇小说。傅雷先生译的中文版,分成四本,“文化革命”中,我们不知从什么地方得来第一本,里面包括有前三卷。这前三卷,恰是人物从幼年到少年走向青年的成长过程,每一阶段都有一段爱情。对我们这些年轻的女性读者来说,非常令人激动满足。第一段的爱情是小狗小猫式的,女主角叫弥娜,是约翰·克利斯朵夫的钢琴学生。他是一个穷孩子,有着音乐天赋,从小就承担起养家的重任。除了在宫廷乐队演奏,还要教钢琴帮补家用。弥娜的母亲,一个孀居的贵族夫人,很慷慨地聘用他做女儿弥娜的钢琴教师。弥娜是个任性的女孩,出身优越,吃穿不愁,妈妈又宠着她。 起初她看不起克利斯朵夫,因为他生相粗鲁,穿着简陋,不讲卫生,仪态也缺乏教养,所以对他态度相当傲慢。克利斯朵夫是公认的神童,也不买她的账,师生关系就很紧张。可是有一天,发生一件事情,把形势整个地扭转了。这一天,小老师指责学生弹了一个错音,弥娜不承认,用手指着乐谱说就是这样的,克利斯朵夫凑近看乐谱,看见的却是少女花瓣儿般的小手完全是无意识地,他在那手上吻了一下。这一个冒失的举动,把两个人都吓到了。争吵平息,琴课继续,但心情就此搅动起来。 弥娜生活很简单,又没到进入社交圈的年龄,成天无事可做,难免胡思乱想。克利斯朵夫的这一吻,给了她新发现,原来她已经被这个男孩深深地爱上了。爱情遮住她的眼睛,再看克利斯朵夫,他的每一事每一物都变得可爱,钢琴弹得好,才华横溢,他的粗鲁只不过是男子气概的表现,他的破衣烂衫则是艺术家的风格,连他长相都变得英俊起来。克利斯朵夫呢,也以为自己其实早已经爱着弥娜,彼此的敌意不过是爱人之间常有的小别扭。于是,双双陷入情网。这一段爱情很快就被弥娜的母亲看在眼里。她是个雍容大度的女性,她赏识克利斯朵夫的才华,但也明白他所属的阶层和她们不同,他和女儿之间只是孩子的游戏,一个不恰当的游戏。所以,就不要继续发展,而是及时收场,她带着弥娜离开了。 之后,克利斯朵夫遇到萨皮纳,展开了第二段爱情。年轻人对爱情的想象是概念化的,所以萨皮纳的故事让我有一点不满意。第一,她比他年长,是结过一次婚带个孩子的小寡妇;第二,她出身不怎样,既不是公主,也不是灰姑娘,而是个老板娘,开一间针头线脑的小店,显然缺乏女主角的浪漫色彩。还好,他们爱情的发生比较有戏剧性。他跟着萨皮纳去乡村参加亲戚的婚宴,郊游和歌舞制造了一个民间的欢场,暗中萌生的情愫迅速滋长起来。因为大雨留宿小旅馆,他们隔着薄薄的墙,一举手把门推开就打破通道。 两个人都知道墙那边站着对方,等待对方下手,可是都没有足够的勇气,最终蹉跎了时机。这个结局满足我们对爱情的悲剧想象,而当过后再读小说,方才理解,要使一个小孩变成一个大人,需要经过许多磨炼,和弥娜只是练手,仿佛过家家式地模仿成人关系;到了萨皮纳却是情欲露出水面,这不仅意味外部的生活在进展,更是内部——即身心发育成熟。 第三段爱情更加使我不高兴了。阿达是个粗鄙的女性,在间帽子店里做店员,这个就更世俗了。她和克利斯朵夫并没有经过任何精神上的交流。和弥娜有钢琴课,萨皮纳有船上的合唱,阿达虽然也是邂逅于郊游,同样进了乡村小旅馆,但却是刻意安排,目的明确,迅速地上了床。这对于我们的道德美学、禁欲教育,最重要的是,罗曼蒂克的爱情憧憬,都太庸俗、太暴露。最令人失望的是,克利斯朵夫对此非常满足。 那时候,我们只有第一本,之后的三本不知道在哪里可以拿到。多年以后,阅读全书,原来还有安多纳德和葛拉齐亚在等着我们。这时候,我们的阅历和阅读已经积累到可以更尽情地享受其中悲怆的诗意了。就仿佛,和书中人物克利斯朵夫共同成长起来。 现在再读这本书,我最喜欢的段落恰恰是我之前不耐烦、急切想跳过的段落。例如,克利斯朵夫进入反叛的阶段,无论生活爱情,还是音乐,都看不见前途,看不见意义,他憎恨他的环境甚而至于他的民族和国家。他到犹太人家庭中寻找异质文化,又投到法国女歌手怀抱,希望汲取新鲜的生机,他到民间爱乐者的群体里,试图回溯音乐的原始性,却总是以失望告终。最绝望的时候,因为一个意外,卷入治安事件,只得离开家乡,流亡法国在仓促登上的火车上,他朝着巴黎的方向,喊道:“救救我吧,救救我的思想!”到了巴黎以后,他发现音乐就像一个大工厂,遍地都是制造和弦的店铺,无处不在。 可是他还是找不到真正的音乐,他的思想还是得不到拯救。他到文学里去寻找,到社交圈里、爱情里去寻找,依然不得要领。最后,他生病了,滞留在廉租的公寓顶楼里,身边是庸常的小市民,琐细的日常生活,却感觉到有一种艺术精神在悄悄接近。 后来,他邂逅安多纳德的弟弟奥里维,他们七天七夜足不出户,谈论法国、德国、民族、人类、革命……这些章节在年轻时候被视作累赘,草草掠过,现在却觉得精彩极了!非常感谢傅雷先生,他翻译得那么好,真是一场文字的盛宴。据法国文学的专家说:“傅雷先生可说重写了这本书。在法国文学中,罗曼·罗兰和《约翰·克利斯朵夫》的影响远不如在中国,这应该归功于傅雷先生的再创作。”有时候,一本书,在你不同的阶段给予不同的营养,成为人生经验之一种。 《简·爱》也是那时我喜欢读的一本书。我读《简·爱》是在“文革”的黯淡日子里,那故事远离现实,遥不可及,它发生在另个世界里,幸和不幸都是有趣而且有意义的。当我读过许多书以后,再看《简·爱》,难免觉得简单了。爱和自尊,经过跌宕起伏的波折,最终保持圆满的结局,过于甜美,近似类型小说。但是,正因为此,它滋养了我枯乏的生活,缓解了我的苦闷。 阅读令我的生活变成两个世界——实际度过的生活和想象的生活,两者的关系我很难解释。它们好像是并行的,甚至互相抵触,但它们似乎又是有交集与和谐的,我站在书本里看实际的生活同时,又在实际的生活里,观看书本里的。它们之间相隔着距离这距离开拓了我的视野。

08 余华:我叙述中的障碍物

作者:余华,作家,代表作《活着》

这次的演讲题目很明确,我想把自己创作中的经验告诉大家,可能对你们没有用,因为每个人都不一样,对我有用的经验可能对你们没有用,我选择这个题目就是要把自己写作过程中遇到过一个个障碍物告诉你们。 第一个障碍物是如何坐下来写作,这个好像很简单,其实不容易。我去过的一些地方,这些年少了,过去多一些,总会有一些学生或者年轻人问我怎样才能成为一个作家,我说只有一个字——写,除此以外没有别的方法。写就像是人生里的经历,没有经历就构不成你的人生,不去写的话不会拥有你的作品。 我记得写第一篇小说的时候,是短篇小说,我都不知道分行怎么分,标点符号该怎么点,因为我小学一年级到高中毕业刚好是“文革”,所以刚写小说的时候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写,就拿起一本文学杂志,打开来随便找了一个短篇小说研究,什么时候分行,什么地方用什么标点符号,我第一次学习的短篇小说分行很多,语言也比较简洁,我就这样学下来,刚开始很艰难。 坐在书桌前的时候,脑子里什么都没有,逼着自己写下来,必须往下写,这对任何一个想成为作家的人是第一个障碍。我要写一万字,还要写的更长,而且要写的有内容。好在写作的过程对写作者会有酬谢,我记得第一篇小说写的乌七八糟,不知道写什么,但是自我感觉里面有几句话写的特别好,我竟然能写出这么牛的句子来,很得意,对自己有信心了,这就是写作对我的酬谢,这篇小说没有发表,手稿也不知道去哪里了。 然后写第二篇,里面好像有故事了。再写第三篇,不仅有故事,还有人物了,很幸运这第三篇发表了。 我胃口很大,首先是寄《人民文学》和《收获》,退回来以后把他们的信封翻一个面,用胶水粘一下,剪掉一个角,寄给《北京文学》和《上海文学》,又退回来后,就寄到省一级的文学杂志,再退回来,再寄到地区级文学杂志,我当时手稿走过的城市比我后来去过的还要多。 当时我们家有一个院子,邮递员骑车过来把退稿从围墙外面扔进来,只要听到很响的声音就知道退稿来了,连我父亲都知道。有时候如果飞进来像雪花一样飘扬的薄薄的信,我父亲就说这次有希望。我 1983 年发表小说,两年以后,1985 年再去几家文学杂志的编辑部时,发现已经没有这样的机会了,自由投稿拆都不拆就塞进麻袋让收废品的拉走,成名作家或者已经发表过作品的作家黑压压一大片,光这些作家的新作已让文学杂志的版面不够用了,这时候编辑们不需要寻找自由来稿,编发一下自己联系的作家的作品就够了。所以我很幸运,假如我晚两年写小说,现在我还在拔牙,这就是命运。 对我来说,坐下来写作很重要,这是第一个障碍物,越过去了就是一条新的道路,没越过去只能原地踏步。总是有人问我怎样才能成为作家,我说首先要让你的屁股和椅子建立起友谊来,你要坐下来,能够长时间坐在那里。我的这个友谊费了很大劲才建立起来,那时候我还年轻,窗外阳光明媚,鸟儿在飞翔,外面说笑声从窗外飘进来,引诱我出去,当时空气也好,不像现在。我很难长时间坐在那里,还是要坚持坐下去,这是我写作遇到的第一个障碍。 第二个障碍是在我作品不断发表以后,那时候小有名气了,发表作品没问题了,可是写作还在继续,写作中的问题还在继续出现,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如何写好对话。写好对话可以说是衡量作家是否成熟的一个标准,当然只是很多标准中的一个,但是很重要。比如我们读一些小说,有时会发现,某个作家描写一个老农民,老农民神态,老农民生活的环境都很准确,可是老农民一开口说话,不是老农民的腔调,是大学教授的腔调,这就是问题,什么人说什么话是写小说的基本要素。 当我还不能像现在这样驾驭对话的时候,采取的办法让应该是对话部分的用叙述的方式去完成,有一些对话自己觉得很好,胸有成竹,再用引号标出来,大部分应该是对话来完成的都让叙述去完成。我那时发现苏童处理对话很有技巧,他的不少小说通篇是用叙述完成的,人物对话时没有引号,将对话和叙述混为一谈,既是叙述也是对话,读起来很舒服,这是他的风格,我学不会,我要找到自己的方法。 我是在写长篇小说时解决了这个问题,自然而然就解决了。可能是篇幅长的原因,写作时间也长,笔下的人物与我相处也久,开始感到人物有他们自己的声音,这是写作对我的又一次酬谢,我就在他们的声音指引下去写对话,然后发现自己跨过对话的门槛了,先是《在细雨中呼喊》,人物开始出现自己的声音,我有些惊奇,我尊重他们的声音,结果证明我做对了。接着是《活着》,一个没有什么文化的老农民讲述自己的故事,这个写作过程让我跨过了更高的门槛。然后是通篇对话的《许三观卖血记》了。 我年轻时读过詹姆斯·乔伊斯的《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通篇用对话完成的一部小说,当时就有一个愿望,将来要是有机会,我也要写一部通篇用对话完成的长篇小说,用对话来完成一个短篇小说不算困难,但是完成一部长篇小说就不容易了,如果能够做到,我觉得是一个很大的成就。我开始写小说的时候,对不同风格的小说都有兴趣,都想去尝试一下,有的当时就尝试了,有的作为一个愿望留在心里,将来有机会时再去尝试,这是我年轻时的抱负。 1995 年我开始写《许三观卖血记》,写了一万多字后,突然发现这个小说开头是由对话组成的,机会来了,我可以用对话的方式来完成这部小说了,当然中间会有一些叙述的部分,我可以很简洁很短地去处理。写作《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意识到通篇对话的长篇小说的障碍在什么地方,这是当年我读《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的时候感受不到的困难,詹姆斯·乔伊斯的困难。 当一部长篇小说是以对话来完成时,这样的对话和其他以叙述为主的小说的对话是不一样的,区别在于这样的对话有双重功能,一个是人物在发言,另一个是叙述在推进。所以写对话的时候一定要有叙述中的节奏感和旋律感,如何让对话部分和叙述部分融为一体,简单的说如何让对话成为叙述,又让叙述成为对话。 所以我在写对话时经常会写得长一点,经常会多加几个字,让人物说话时呈现出节奏和旋律来,这样就能保持阅读的流畅感,一方面是人物的对话,另一方面是叙述在推进。 写完《许三观卖血记》以后,对于写对话我不再担心了,想写就写,不想写可以不写,不再像过去那样小心翼翼用叙述的方式去完成大部分的对话,留下一两句话用引号标出来,不再是这样的方式,我想写就写,而且我知道对话怎么写,什么人说什么话,这个在写完《在细雨中呼喊》和《活着》之后就没问题了,写完《许三观卖血记》后更自信了。写作会不断遇到障碍,同时写作又是水到渠成,这话什么意思呢,就是说障碍在前面的时候你会觉得它很强大,当你不是躲开而是迎上去,一步跨过去之后,突然发现障碍并不强大,只是纸老虎,充满勇气的作者总是向前面障碍物前进,常常是不知不觉就跨过去了,跨过去以后才意识到,还会惊讶这么轻松就过去了。 接下去说说我叙述里的第三个障碍物,这个很重要,对于在座的以后从事写作的人也许会有帮助。我说的是心理描写,对我来说这是最大的障碍。当我写了一些短篇小说,又写了一些中篇小说,开始写长篇小说的时候,也就是我小说越写越长,所写的内容越来越丰富复杂的时候,我发现心理描写是横在前面的一道鸿沟,很难跨越过去。为什么?当一个人物的内心是平静的话,这样的内心是可以描写的,可是没有必要去描写的,没有价值。 当一个人物的内心兵荒马乱的时候,是很值得去描写,可是又不知道如何去描写,用再多的语言也无法把那种百感交集表达出来。当一个人物狂喜或者极度悲伤极度惊恐之时,或者遇到什么重大事件的时候,他的心理是什么状态,必须要表现出来,这是不能回避的。当然很多作家在回避,所以为什么有些作家的作品让我们觉得叙述没有问题,语言也很美,可是总在绕来绕去。一到应该冲过去的地方就绕开,很多作家遇到障碍物就绕开,这样的作家大概占了 90%以上,只有极少数的作家迎着障碍物上。 还有的作家给自己制造障碍物,跨过了障碍以后往往会出现了不起的篇章。当时心理描写对我来说是很大的障碍,我不知道该怎么写,每次写到那个地方的时候就停下笔,不知道怎么办,那时候还年轻,如果不解决心理描写这个难题,人物也好,故事也好,都达不到我想要的那种叙述的强度。 这时候我读到了威廉·福克纳的一个短篇小说叫《沃许》,威廉·福克纳是继川端康成和卡夫卡之后,我的第三个老师。《沃许》写一个穷白人如何把一个富白人杀了,一个杀人者杀了人以后,他的内心应该是很激烈的,好在这是短篇小说,长篇小说你没法去研究,看了前面忘了后面,看了后面忘了前面,短篇小说还是可以去研究,去分析的。 我惊讶地读到福克纳用了近一页纸来描写刚刚杀完人的杀人者的心理,我当时就明白了,威廉·福克纳的方式很简单,当心理描写应该出现的时候,他所做的是让人物的心脏停止跳动,让人物的眼睛睁开,全部是视觉,杀人者麻木地看着躺在地上的尸体,还有血在阳光下的泥土里流淌,他刚刚生完孩子的女儿对他感到厌恶,以及外面的马又是怎么样,他用非常麻木的方式通过杀人者的眼睛呈现出来,当时我感到威廉·福克纳把杀人者的内心状态表现得极其到位。 但是我还不敢确定心理描写是不是应该就是这样,我再去读记忆里的一部心理描写的巨著,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重新读了一遍,有些部分读了几遍。拉斯科尔尼科夫把老太太杀死以后内心的惊恐,陀思妥耶夫斯基大概写了好几页,我忘了多少页,没有一句是心理描写,全是人物的各种动作来表达他的惊恐,刚刚躺下,立刻跳起来,感觉自己的袖管上可能有血迹,一看没有,再躺下,接着又跳起来,又感觉到什么地方出了问题。他杀人以后害怕被人发现的恐惧,一个一个的细节罗列出来,没有一句称得上是心理描写。 还有司汤达的《红与黑》,当时我觉得这也是一部心理描写的巨著,于连和德-瑞纳夫人,还有他们之间的那种情感,重读以后发现没有那种所谓的心理描写。然后我知道了,心理描写是知识分子虚构出来的,来吓唬我们这些写小说的,害得我走了很长一段弯路。 这是我在 80 年代写作时遇到最大的障碍,也是最后的障碍。这个障碍跨过去以后,写作对我来说就变得不是那么困难,我感觉到任何障碍都不可能再阻挡我了,剩下的就是一步一步往前走,就是如何去寻找叙述上更加准确、更加传神的表达方式,把想要表达的充分表现出来。 当然叙述中的障碍物还有很多,在我过去的写作中不断出现过,在我将来的写作中还会出现,以后要是有时间的话可以写一本书,那是比较具体的例子,今天就不再多说。 最后我再说一下,就是障碍物对一个小说家叙述的重要性,伟大的作家永远不会绕开障碍物,甚至给自己制造障碍物,我们过去有一句话“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伟大作家经常是有障碍要上,没有障碍创造障碍也要上……司汤达把一场勾引写得跟一场战争一样激烈,这是一个伟大的作家,别的作家不会这样去处理,但是伟大的作家都是这样处理。 所以我们读到过的伟大的文学篇章,都是作家跨过了很大的障碍以后出来的。托尔斯泰对安娜·卡列尼娜最后自杀时候的描写,可以说是文学史上激动人心的篇章,托尔斯泰即使简单地写下安娜·卡列尼娜的自杀情景也可以,因为叙述已经来到了结尾,前面的几百页已经无与伦比,最后弱一些也可以接受,但是托尔斯泰不会那么做,如果他那么做了,也不会写出前面几百页的精彩,所以他在结尾的时候把安娜·卡列尼娜人生最后时刻的点点滴滴都描写出来了,绝不回避任何一个细节,而且每一个句子每一个段落都是极其精确有力。 20 世纪也有不少这样的作家,比如前不久去世的马尔克斯,你在他在叙述里读不到任何回避的迹象。《百年孤独》显示了他对时间处理的卓越能力,你感觉有时候一生就是一天,一百年用 20 多万字就解决掉,这是非常了不起的。马尔克斯去世时,有记者问我,他与巴尔扎克、托尔斯泰有什么区别,我告诉那位记者,托尔斯泰从容不迫的叙述看似宁静实质气势磅礴而且深入人心,这是别人不能跟他比的。 我听了巴赫的《马太受难曲》以后,一直在寻找,文学作品中是不是也有这样的作品,那么的宁静,那么的无边无际,同时又那么的深入人心。后来我重读《安娜·卡列尼娜》,感觉这是文学里的《马太受难曲》,虽然题材不一样,音乐和小说也不一样,但是叙述的力量,那种用宁静又广阔无边的方式表现出来的力量是一样的,所以我说这是托尔斯泰的唯一。巴尔扎克有一些荒诞的小说,也有现实主义的小说,你看他对人物的刻划丝丝入扣,感觉他对笔下人物的刻划像雕刻一样,是一刀一刀刻出来的,极其精确,而且栩栩如生。 我对那个记者说,从这个意义来说,所有伟大作家都是唯一的,马尔克斯对时间的处理是唯一的,我还没有读到哪部作品对时间的处理能够和《百年孤独》比肩,所以他们都有自己的唯一,才能成为一代又一代读者不断去阅读的经典作家。 当然唯一的作家很多,仅仅俄罗斯文学就可以列出不少名字,托尔斯泰、陀思陀耶夫斯基、果戈理、契诃夫,就是苏联时期还有帕斯捷尔纳克、布尔加科夫,肖洛霍夫,肖洛霍夫的《静静的顿河》我读了两遍,四卷本的书读了两遍,这是什么样的吸引力。 当年这本书在美国出版时因为太厚,兰登书屋先出了第一和第二卷的合集,叫《顿河在静静流》,出版后很成功,又出版了第三和第四卷的合集,叫《顿河还在静静流》。虽然这部小说里有不少缺陷,尽管如此,仍然无法抵销这部作品的伟大,那些都是小毛病,可以忽略的小毛病。 这部小说结束时故事还没有结束,我觉得他在没有结束的地方结尾了很了不起,我读完后难过了很多天,一直在想以后怎么样了?真是顿河还在静静流。 2014 年 5 月 6 日 北京

09 余华:讲个爱情故事

作者:余华,作家,代表作《活着》

一九七七年的秋天和两个少年有关。在那个天空明亮的日子里,他们乘坐一辆嘎吱作响的公共汽车,去四十里以外的某个地方。车票是男孩买的,女孩一直躲在车站外的一根水泥电线杆后。在她的四周飘扬着落叶和尘土,水泥电线杆发出的嗡嗡声覆盖着周围错综复杂的声响,女孩此刻的心情像一页课文一样单调,她偷偷望着车站敞开的小门,她的目光平静如水。然后男孩从车站走了出来,他的脸色苍白而又憔悴。他知道女孩躲在何处,但他没有看她。他往那座桥的方向走了过去,他在走过去时十分紧张地左顾右盼。不久之后他走到了桥上,他心神不安地站住了脚,然后才朝那边的女孩望了一眼。 他看到女孩此刻正看着自己,他便狠狠地盯了她一眼,可她依旧看着他。他非常生气地转过脸去。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他一直站在桥上,他一直没有看她。但他总觉得她始终都在看着自己,这个想法使他惊慌失措。后来他确定四周没有熟人,才朝她走去。他走过去时的胆战心惊,她丝毫不觉。她看到这个白皙的少年在阳光里走来时十分动人。 她内心微微有些激动,因此她脸上露出了笑容。然而他走到她身旁后却对她的笑容表示了愤怒,他低声说:“这种时候你还能笑?” 她的美丽微笑还未成长便被他摧残了。她有些紧张地望着他,因为他的神色有些凶狠。这种凶狠此刻还在继续下去,他说:“我说过多少次,你不要看我,你要装着不认识我。你为什么看我?真讨厌。”她没有丝毫反抗的表示,只是将目光从他脸上无声地移开。她看着地上一片枯黄的树叶,听着他从牙缝里出来的声音。他告诉她:“上车以后你先找到座位坐下,如果没有熟人,我就坐到你身旁。如果有熟人,我就站在车门旁。 记住,我们互相不要说话。“他将车票递了过去,她拿住后他就走开了。他没有走向候车室,而是走向那座桥。 这个女孩在十多年之后接近三十岁的时候,就坐在我的对面。我们一起坐在一间黄昏的屋子里,那是我们的寓所。我们的窗帘垂挂在两端,落日的余辉在窗台上飘浮。她坐在窗前的一把椅子里,正在织一条天蓝色的围巾。此刻围巾的长度已经超过了她的身高,可她还在往下织。坐在她对面的我,曾在一九七七年的秋天与她一起去那个四十里以外的地方。我们在五岁的时候就相互认识,这种认识经过长途跋涉以后,导致了婚姻的出现。我们的第一次性生活是在我们十六岁行将结束时完成的。她第一次怀孕也是在那时候。她此刻坐在窗前的姿势已经重复了五年,因此我看着她的目光怎么还会有激情?多年来,她总是在我眼前晃来晃去,这种晃来晃去使我沮丧无比。我的最大错误就是在结婚的前一夜,没有及时意识到她一生都将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所以我的生活才变得越来越陈旧。现在她在织着围巾的时候,我手里正拿着作家洪峰的一封信。洪峰的美妙经历感动了我,我觉得自己没有理由将这种旧报纸似的生活继续下去。 因此我像她重复的坐姿一样重复着现在的话,我不断向她指明的,是青梅竹马的可怕。我一次又一次地问她: “难道你不觉得我太熟悉了吗?” 但她始终以一种迷茫的神色望着我。 我继续说:“我们从五岁的时候就认识了,二十多年后我们居然还在一起。我们谁还能指望对方来改变自己呢?” 她总是在这个时候表现出一些慌乱。 “你对我来说,早已如一张贴在墙上的白纸一样一览无余。而我对于你,不也同样如此?” 我看到她眼泪流下来时显得有些愚蠢。 我仍然往下说:“我们唯一可做的事只剩下回忆过去。可是过多的回忆,使我们的过去像每日的早餐那样,总在预料之中。”我们的第一次性生活是我们十六岁行将结束时完成的。在那个没有月光的夜晚,我们在学校操场中央的草地上,我们颤抖不已地拥抱在一起,是因为我们胆战心惊。不远的那条小路上,有拿着手电走过的人,他们的说话声在夜空里像匕首一样锋利,好几次都差点使我仓皇而逃。只是因为我被她紧紧抱住,才使我现在回忆当初的情景时,没有明显地看到自己的狼狈。 我一想到那个夜晚就会感受到草地上露珠的潮湿。当我的手侵入她的衣服时,她热烈的体温使我不停地打寒战。我的手在她的腹部往下进入,我开始感受到如草地一样的潮湿了。 起先我什么都不想干,我觉得抚摸一下就足够了。可是后来我非常想看一眼,我很想知道那地方是怎么回事。但是在那个没有月光的夜晚,我凑过去闻到的只是一股平淡的气味。在那个黑乎乎潮湿的地方所散发的气味,是我以前从未闻到过的气味。 然而这种气味并未像我以前想象的那么激动人心。尽管如此,在不久之后我还是干了那桩事。欲望的一往无前差点毁了我,在此后很多的日子里,我设计了多种自杀与逃亡的方案。在她越来越像孕妇的时候,我接近崩溃的绝望使我对当初只有几分钟天旋地转般的快乐痛恨无比。 在一九七七年秋天的那一日,我与她一起前往四十里以外的那个地方,我希望那家坐落在马路旁的医院能够证实一切都是一场虚惊。她面临困难所表现出来的紧张,并未像我那样来势凶猛。当我提出应该去医院检查一下时,她马上想起那个四十里以外的地方。她当时表现的冷静与理智使我暗暗有些吃惊。她提出的这个地方向我暗示了一种起码的安全,这样将会没人知道我们所进行的这次神秘的检查。 可是她随后颇有激情地提起五年前她曾去过那个地方,她对那个地方街道的描述,以及泊在海边退役的海轮的抒情,使我十分生气。我告诉她我们准备前往并不是为了游玩,而是一次要命的检查。这次检查关系到我们是否还能活下去。我告诉她这次检查的结果若证实她确已怀孕,那么我们将被学校开除,将被各自的父母驱出家门。有关我们的传闻将像街上的灰尘一样经久不息。 我们最后只能:“自杀。”她只有在这个时候才显得惊慌失措。几年以后她告诉我,我当时的脸色十分恐怖。我当时对我们的结局的设计,显然使她大吃一惊。可是她即便在惊慌失措的时候也从不真正绝望。她认为起码是她的父母不会把她驱出家庭,但她承认她的父母会惩罚她。她安慰我: “惩罚比自杀好。”那天我是最后一个上车的,我从后面看着她上车,她不停地向我回身张望。我让她不要看我,反复提醒在她那里始终是一页白纸。我上车的时候汽车已经发动起来。我没有立刻走向我的座位,而是站在门旁。我的目光在车内所有的脸上转来转去,我看到起码有二十张曾经见过的脸。 因此我无法走向自己的座位,我只能站在这辆已经行驶的汽车里。我看着那条破烂不堪的公路怎样捉弄着我们的汽车。我感到自己像是被装在瓶子里,然后被人不停地摇晃。后来我听到她在叫我的声音,她的声音使我蓦然产生无比的恐惧。我因为她的不懂事而极为愤怒,我没有答理。我希望她因此终止那种叫声,可是她那种令人讨厌的叫声却不停地重复着。 我只能转过头去,我知道自己此刻的脸色像路旁的杂草一样青得可怕。然而她脸上却洋溢着天真烂漫的笑容,她佯装吃惊的样子表示了她与我是意外相遇。然后她邀请我坐在她身旁的空座位上。我只能走过去。我在她身旁坐下以后感到她的身体有意紧挨着我。她说了很多话,可我一句都没有听进去,我为了掩饰只能不停地点头。这一切使我心烦意乱。那时候她偷偷捏住了我的手指,我立刻甩开她的手。 在这种时候她居然还会这样,真要把我气疯过去。此刻她才重视我的愤怒,她不再说话,自然也不会伸过手来。她似乎十分委屈地转过脸去,望着车外萧杀的景色。然而她的安静并未保持多久,在汽车一次剧烈的震颤后,她突然哧哧笑了起来。接着凑近我偷偷说:“腹内的小孩震出来了。” 她的玩笑只能加剧我的气愤,因此我凑近她咬牙切齿地低声说:“闭上你的嘴。” 后来我看到了几艘泊在海边的轮船,有两艘已被拆得惨不忍睹,只有一艘暂且完整无损。 有几只灰色的鸟在海边水草上盘旋。汽车在驶入车站大约几分钟以后,两个少年从车站出口处走了出来。那时候一辆卡车从他们身旁驶过,扬起的灰尘将他们的身体涂改了一下。 男孩此刻铁青着脸,他一声不吭地往前走。女孩似乎有些害怕地跟在他身后,她不时偷偷看他侧面的脸色。男孩在走到一条胡同口时,没有走向医院的方向,而是走入了胡同。女孩也走了进去。男孩一直走到胡同的中央才站住脚,女孩也站住了脚。他们共同看着一个中年的女人走来,又看着她走出胡同。然后男孩低声吼了起来: “你为什么叫我?” 女孩委屈地看着他,然后才说: “我怕你站着太累。”男孩继续吼道:“我说过多少次了,你别看我。可你总看我,而且还叫我的名字,用手捏我。”这时有两个男人从胡同口走来,男孩不再说话,女孩也没有辩解。那两个男人从他们身边走过时,兴趣十足地看了他们一眼。两个男人走过去以后,男孩就往胡同口走去了,女孩迟疑了一下也跟了上去。 他们默不作声地走在通往医院的大街上。男孩此刻不再怒气冲冲,在医院越来越接近的时候,他显得越来越忧心忡忡。他转过脸去看着身旁的女孩,女孩的双眼正望着前方。从她有些迷茫的眼神里,他感到医院就在前面。 然后他们来到了医院的门厅,挂号处空空荡荡。男孩此刻突然胆怯起来,他不由走出门厅,站在外面。他这时突然害怕地感到自己会被人抓住,他没有丝毫勇气进入眼下的冒险。当女孩也走出门厅时,他找到了掩盖自己胆怯的理由,他要让女孩独自去冒险,而自己则随时准备逃之夭夭。他告诉她:他继续陪着她实在太危险,别人一眼就会看出这两个少年干了什么坏事。他让她: “你一个人去吧。”她没有表示异议,点了点头后就走了进去。他看着她走到挂号处的窗前,她从口袋里掏出钱来时没有显出一丝紧张。他听到她告诉里面的人她叫什么名字,她二十岁。名字是假的,年龄也是假的。这些他事先并未设计好。然后他听到她说:“妇科。”这两个字使他不寒而栗,他感到她的声音有些疲倦。接着她离开窗口转身看了他一眼,随后走上楼梯。她手里拿着的病历在上楼时摇摇晃晃。 男孩一直看着她的身影在楼梯上消失,然后才将目光移开。他感到心情越来越沉重,呼吸也困难起来。他望着大街上的目光在此刻杂乱无章。他在那里站了好长一段时间,那个楼梯总有人下来,可是她一直没有下来。他不由害怕起来,他感到自己所干的事已在这个楼上被揭发。 这个想法变得越来越真实,因此他也越发紧张。他决定逃离这个地方,于是便往大街对面走去,他在横穿大街时显得丧魂落魄。他来到街对面后,没有停留,而是立刻钻入一家商店。 那是一家杂货店,一个丑陋不堪的年轻女子站在柜台内一副无所事事的模样。另一边有两个男人在拉玻璃,他便走到近旁看着他们。同时不时地往街对面的医院望上一眼。 那是一块青色的玻璃,两个男人都在抽烟,因此玻璃上有几堆小小的烟灰。两个男人那种没有心事的无聊模样,使他更为沉重。他看着钻石在玻璃上划过时出现一道白痕,那声音仿佛破裂似的来回响着。不久后女孩出现在街对面,她站在一棵梧桐树旁有些不知所措地在寻找男孩。 男孩透过商店布满灰尘的窗玻璃看到了她。他看到女孩身后并未站着可疑的人,于是立刻走出商店。他在穿越街道时,她便看到了他。待他走到近旁,她向他苦笑一下,低声说:“有了。”男孩像一棵树一样半晌没有动弹,仅有的一丝希望在此刻彻底破灭了。他望着眼前愁眉不展的女孩说: “怎么办呢?”女孩轻声说:“我不知道。” 男孩继续说:“怎么办呢? 女孩安慰他:“别去想这些了,我们去那些商店看看吧。” 男孩摇摇头,说:“我不想去。” 女孩不再说话,她看着大街上来回的车辆,几个行人过来时发出嘻嘻笑声。他们过去以后,女孩再次说: “去商店看看吧。”男孩还是说:“我不想去。” 他们一直站在那里,很久以后男孩才有气无力地说:“我们回去吧。”女孩点点头。 然后他们往回走去。走不多远,在一家商店前,女孩站住了脚,她拉住男孩的衣袖,说道: “我们进去看看吧。”男孩迟疑了一会儿就和她一起走入商店。他们在一条白色的学生裙前站了很久,女孩一直看着这条裙子,她告诉男孩:“我很喜欢这条裙子。” 女孩的嗓音在十六岁时已经固定下来。在此后的十多年里,她的声音几乎每日都要在我的耳边盘旋。这种过于熟悉的声音,已将我的激情清扫。因此在此刻的黄昏里,我看着坐在对面的妻子,只会感到越来越疲倦。她还在织着那条天蓝色的围巾。她的脸依然还是过去的脸。只是此刻的脸已失去昔日的弹性。她脸上的皱纹是在我的目光下成长起来的,我熟悉它们犹如熟悉自己的手掌。现在她开始注意我的话了。 “在你还没有说话的时候,我就知道你要说什么;在每天中午十一点半和傍晚五点的时候,我知道你要回家了。我可以在一百个女人的脚步声里,听出你的声音。而我对你来说,不也同样如此?”她停止了织毛衣的动作,她开始认真地望着我。 我继续说:“因此我们互相都不可能使对方感到惊喜。我们最多只能给对方一点高兴,而这种高兴在大街上到处都有。”这时她开口说话了,她说: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是吗?”我不知道该如何对付她这句话。所以我只能这么说。她又说:“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我看到她的眼泪流了出来。 她说:“你是想把我一脚踢开。” 我没有否认,而是说:“这话多难听。” 她又重复道:“你想把我一脚踢开。”她的眼泪在继续流。 “这话太难听了。”我说。然后我建议道: “让我们共同来回忆一下往事吧。” “是最后一次吗?”她问。 我回避她的问话,继续说:“我们的回忆从什么时候开始呢?” “是最后一次吧?”她仍然这样问。 “从一九七七年的秋天开始吧。”我说,“我们坐上那辆嘎吱作响的汽车,去四十里以外的那个地方,去检查你是否已经怀孕。那个时候我可真是丧魂落魄。” “你没有丧魂落魄。”她说。 “你不用安慰我,我确实丧魂落魄了。” “不,你没有丧魂落魄。”她再次这样说,“我从认识你到现在,你只有一次丧魂落魄。” 我问:“什么时候?”“现在。”她回答。

10 李娟:我很少一气呵成

作者:李娟,作家,代表作《冬牧场》

南都:能否谈谈初涉文坛时的一些经历? 李娟:最开始和别的作家一样,也是写信往杂志社投稿,大多遭退稿,但并不灰心。直到离开校园后,得到一些机缘,遇到一些非常好的编辑,才得以发表。但发表量很小。再后来,二十出头的时候,开始在网络的一些文学论坛活动,在网友们的互相推荐下,才开始大量发表作品,并在一些报纸上开设专栏。 南都:从笔名“去年燕子”时期到今天,李娟的名字逐渐走进公众视野,成名对你写作心态有什么改变吗? 李娟:这个还真说不好。想来想去,自己十多年前,尚寂寂无名的时候,好像从来不曾在写作方面灰心过。大约因为,哪怕得不到发表,哪怕自己的文字收获的读者很少很少,但仍然总是被认同,被用力夸奖。于是我的自信从不曾得到过真正的打击。从这个意义上说,我无比幸运。而现在,我的文字越走越远,收获的友谊与赞美也越来越多,但由于性格原因,我总是和读者保持距离,保持写作的独立。所以实在不觉得自己有什么改变。但也可能是,所有的改变自己还没有意识到。 南都:你曾经有过一份稳定的工作,后来为什么辞职?成为自由作家后,写作收入现在是你主要的收入来源吗? 李娟:寻求那份工作是为了写作。因为我当时需要一份稳定的收入,来保障最基本的写作条件。而辞职也是为了写作,因为我感到工作太忙,写作时间不够。专职写作之后,基本上依靠稿费生活。专职写作好几年了,我不怕艰苦的生活,而且我有信心,哪怕在最艰苦的时候,我也知道有读者喜欢我,靠写作我可以生活。 南都:能谈谈你的写作习惯吗? 李娟:我很少一气呵成,通常修改的部分很多。不顺畅的句子,不准确的表达,不稳定的结构,以及拖沓的节奏,轻浮的态度……很多时候,改到最后,已经远离甚至背离最初的想法。我觉得这种过程很享受。好像缓慢耐心地令一件美丽的事物水落石出。 南都:书写自己熟悉的这片土地,似乎容易受制于经验,你会有类似的忧虑吗? 李娟:我觉得,那恐怕是二流作家的忧虑吧。以前经常回答此类问题,还打过类似的比喻———靠素材写作,就好像把一棵树打成一堆漂亮的家具,家具打 完 了 ,树 也没了。 而我的写作,是呵护一棵树的成长,使之最终形成一片森林。这是我的野心,也是我的乐趣。 对我来说,**写作是慢慢地添砖加瓦,让一个东西显示出它的面貌。**世上很多东西都是很茫然、不可把控的,否则也没必要写作了。我能做的就是盲人摸象一样地去触及它、拼凑它,我没有想过像别人那样,在写作上要有突破和跨越,一定要让人看到你在不同领域的聪明劲儿。写作就是我的本分。写就是了。 南都:你似乎一直在写散文,你对散文家这个身份有什么看法? 李娟:我不会觉得自己是“散文家”,我一般都自称写作者。我最初也写过小说,后来这部分内容被收录我的第一本书《九篇雪》中。但我很快发现,我的小说其实和散文没什么区别。而且我现在仍然觉得,我的散文其实就是一部部标准的小说:有故事的发展,有情节的变化,有丰富的细节,有头有尾。 我的文字体裁,其实很大程度上并不是我自己主动的选择,而是来自读者,来自评论家们的分类。我之所以被纳入这个范畴,大约是因为自己的文字都是围绕个人生活和个人视角而展开的,都是真实经历。但是对于我自己来说,之所以这么写,只不过是因为这种方式恰好能,并且足够满足自己表达的需要。至少目前如此。我没有必要写别的,因为想写的东西,用目前这种方式已经足够表达,没必要超越、突破。 南都:虽说作家的写作都是一种自我表达,但你有没有希望过自己的文字能够影响、改变他人? 李娟:自我表达的目的应该就是渴望回应吧。我也渴望回应,渴望被认同,渴望得到共鸣,也渴望能够打开陌生的眼睛,开启坚硬的心灵。至于影响和改变,那是别人的命运。我不会主动在写作中暗示这些。

11 白先勇:我的创作经验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我要向大家道歉,去年十二月,本来应约到这里来做演讲,其后去了北京,当地天气很冷,而且大概感冒病毒也很厉害,虽然打了感冒针,结果还是受到感染,发高烧,不能来了,真是非常对不起。 今天讲的题目,是“我的创作经验”,说说我的写作生涯,跟在座青年朋友分享一下我走过的一些创作道路,写作的苦乐。今天我想讲讲写作的心路历程和《台北人》。我知道这本书在香港有些中学是作为指定读物的。 当初是怎么写出这本书来的?我在《蓦然回首》一篇里已经提过了,现在想想,有点不太公平,因为我漏了香港这一段,今天要特别提出。我刚去过我在这里念书的地方,九龙塘小学和喇沙书院,勾起了很多回忆,包括当时老师的讲课情形,对我都很重要。我们所读过的书,教过自己的老师,经历的一切,对我们的一生都很要紧。我在香港是从一九四九到五二年,只有三年,但这段时间对我很重要。 我在《蓦然回首》里提到我小时候身体不好,生肺病。那时肺病是很厉害的病,没有药可根治。 我生了四年多的病,因为这病会传染,需要隔离,大概人独个儿时喜欢幻想,当时我就是这样,又喜欢看小说、连环图。到了念书的年龄,好像在桂林、上海、南京等地方都待了几年,时值战乱,没有时间安定下来念书,真正念书是在香港开始的。 九龙塘小学是一所蛮有名的学校,校长叶不秋,很严格,很注重我们的学业。老师都很认真。当时我念五年级,每个星期要站起来用广东话背书,这对我来说糟糕极了。用广东话说一说还可以,要背书就背不出来。老师很好,就让我用普通话背,到现在印象还蛮深刻的。我们每念一篇文章就要背诵,一个挨一个字地背,还要用毛笔默写,错一字就扣一分,那时这都是苦事,现在想想,却是很对的老法子,背了的书是相当有用的。 我当时很喜欢国文,爱看小说,所以国文成绩比较好。老师改作文喜欢打红圈,表示写得好,而且还会把它贴堂。我有几篇作文贴堂,很得意。这种鼓励很大,觉得国文老师对我很器重,于是我对国文特别下功夫。回忆中,以前的香港很重视中文教育,国文老师注重根基训练,要默书。其后我到喇沙书院念书,一所有名的英文学校,我今天也去过了,现在的校长是Brother Patrick,当年的校长也叫Brother Patrick,是爱尔兰人。 那时我们读的书以英文为主,不过中文老师同样重视背书和默写。我记得有位国文老师年纪蛮大的,教《琵琶行》时,用广东话念,特别好听:“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我听了很喜欢,把诗背得很熟。《琵琶行》很长,老师也要我们默写。我在喇沙念了一年半,那时的国文教育,对我有相当的启发。 我们是一个诗的民族,文学成就以诗最大。诗表现的就是文字的美。假如文字是一种艺术,诗就是文学的贵族,是最美的艺术。诗讲究对仗,每一个字要注意它的位置和声音,什么都要对,要求非常严。念诗时,每个字要念得很正确。我觉得同学在中学十五六岁时,触觉较敏锐,对美开始敏感起来,这包括艺术、音乐和文学。 中学以后,你们可以从事股票买卖,可以从事电脑研究,可以学医,各样都可以,但如果你在青少年时,对文学有相当的爱好,它可能是你一生中最美的追求、回忆。文学或许不能帮助一个国家的工业或商业发展,但文学是有用的,它是一种情感教育。想做一个完整的人,文学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培养你的美感,对人生的看法,对人的认识,它在这方面的贡献最大,不是别的东西所能替代。 音乐比较抽象,而文学却很实在,它对人生更为接近。念过《琵琶行》,它对我发生了作用。大家都知道《琵琶行》讲的是一个歌女的事,她的沧桑史。我当时可能并不太了解,但它文字的优美和内容,可能启发了我以后写同类的歌女生涯的小说,例如《游园惊梦》、《金大班的最后一夜》等等。当时国文老师用广东话念《琵琶行》,对我有很大的感动,影响却在以后才发现。所以你们中学念的诗歌,可能对你的一生有很大的影响。 后来我到了台湾,再上中学。建国中学在台湾也是名校,是最好的学校。在香港,我的英文成绩比较好,到台湾念书,我以插班生资格考试,英文是一百分,数学只有三十分——台湾学生的数学很厉害——平均起来,我的成绩刚好够被录取。在那所中学遇到很多好老师。当时有许多老师是从中国大陆去的,他们真的诲人不倦,很了不起,很动人,而生活都比较清苦。他们对我们的教育是完全投入的,而且重视中文的传统,我获益很大。教国文的李雅韵老师,是北京人,在北京接受教育,也是我们的导师。她是一位作家,在报纸、杂志上写文章。那时学生很崇拜老师,她当然是我心中很了不起的老师。 她除了教我们课文以外,每个星期的几个小时,还教我们文学源流,从《诗经》开始,一直讲下来,到唐诗、宋词,教我们基本的知识,不很深,却很重要。她教时,还举一些有名的例子,让我对中国古典文学有根本的认识,像李后主的词。那时我才第一次念李后主的词,就是那一阕《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现在想起来,因为历史的原因,当时有一大批老师从大陆到台湾去,这种历史背景和感怀,老师的感受必然很深,所以她教李后主、李清照的词,好像特别有所感触。 上作文课时,老师看了我的作品,很喜欢,跟我说:“你为什么不写写文章,像我一样去投稿?”得到她的鼓励,我就写了一篇散文投杂志去,第一篇就登了,我觉得自己是作家了,当时才十五六岁,很得意,老师说:“你就写下去吧,写到二十多岁,你也是个作家了。”她这么说,我也觉得大概就是了。中学时的老师对我的鼓励很大,也对我日后的写作生涯有很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他们让我对写作充满信心。我想,有一天我要当上作家。 念高中时,一些国文老师对我也相当偏爱。念高一时,我们是全校最好的一班,功课竞争很厉害,而国文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陈老师给我的国文分数是八十分,很不得了,其他同学最好的不过六十几分。国文分数特别高,我在高一时名列前茅。无论要我怎样背书,都不以为苦,我觉得老师很欣赏我,对国文便也特别重视,视念国文为一种乐趣。 现在我们不着重背书,其实不对。背书是老法子,但同学在中学时,记忆力好,背几篇好的古文、诗词,对写作是很有用的。中国文字很有美感,也重视美感,重视音乐性、节奏感。像宋词便抑扬顿挫,铿锵有声,如果我们能多背几篇,掌握文字的美和音乐节奏感,对写作很有帮助。我们不都要去当作家,可是背诵一些诗词,了解文字的美,它跟大自然的配合情形,却很有益处。我刚才说文学是一种美的教育,一种情感教育,这是非常重要的。我们现在重视科技,用电脑,用文字的机会以后恐怕是愈来愈少。我觉得汉字还是我们民族的根,我们的思想感情跟汉字的联系很大,是不可忽视的。 在座很多是中学的同学,在这阶段,你们会对人生、感情、伦理等产生许多疑问,文学也许不能都给你们找出答案,可是阅读文学作品像小说后,可能会有所启发。法国《解放报》问世界上的一些作家,为什么写作?我被问时,当时用英文脱口而说:我希望把人类心灵中无言的痛楚转化成文字。 我认为,有很多事情,像痛苦、困境等,一般人可能说不出来,或者说得不好,但作为文学家,比一般人高明的地方,就是用文字把人的内心感受写出来,而且是写得好。我们看了文学作品后,往往会产生一种同情,这个很重要。没有人是完美的,完美只是一种理想。文学作品就是写人向完美的路途上去挣扎,在挣扎的过程中,失败的多,成功的少,但至少是往这一方面走。我想文学是写这一个过程,写一个挣扎,让我们看了以后,感到这种困境,产生同情。 我从小就喜欢文学,所以走到创作路上来。中学碰上几个老师的鼓励,到了大学又遇到了一个好老师,就是夏济安先生。他办了一本杂志,鼓励创作,要我投稿。我的大一国文老师叶庆炳先生,替《文学杂志》邀稿,后来让我们写小说当作文,我就写了三篇上去,老师看了以后发回,一句评语也没有。当时我想:老师定是不喜欢我的作品了。后来我去找夏济安先生,他挑了《金大奶奶》发表到杂志上去。这次对我的鼓励很大。 多年以后,我问叶先生:当时你为什么不鼓励我写小说?他说:做作家需要一些挫折,我要给你一点挫折感,今天你不是成为一个作家了吗?叶老师真的有意思,不过六十几分。国文分数特别高,我在高一时名列前茅。无论要我怎样背书,都不以为苦,我觉得老师很欣赏我,对国文便也特别重视,视念国文为一种乐趣。现在我们不着重背书,其实不对。 背书是老法子,但同学在中学时,记忆力好,背几篇好的古文、诗词,对写作是很有用的。中国文字很有美感,也重视美感,重视音乐性、节奏感。像宋词便抑扬顿挫,铿锵有声,如果我们能多背几篇,掌握文字的美和音乐节奏感,对写作很有帮助。我们不都要去当作家,可是背诵一些诗词,了解文字的美,它跟大自然的配合情形,却很有益处。我刚才说文学是一种美的教育,一种情感教育,这是非常重要的。我们现在重视科技,用电脑,用文字的机会以后恐怕是愈来愈少。我觉得汉字还是我们民族的根,我们的思想感情跟汉字的联系很大,是不可忽视的。 在座很多是中学的同学,在这阶段,你们会对人生、感情、伦理等产生许多疑问,文学也许不能都给你们找出答案,可是阅读文学作品像小说后,可能会有所启发。法国《解放报》问世界上的一些作家,为什么写作?我被问时,当时用英文脱口而说:我希望把人类心灵中无言的痛楚转化成文字。 我认为,有很多事情,像痛苦、困境等,一般人可能说不出来,或者说得不好,但作为文学家,比一般人高明的地方,就是用文字把人的内心感受写出来,而且是写得好。我们看了文学作品后,往往会产生一种同情,这个很重要。没有人是完美的,完美只是一种理想。文学作品就是写人向完美的路途上去挣扎,在挣扎的过程中,失败的多,成功的少,但至少是往这一方面走。我想文学是写这一个过程,写一个挣扎,让我们看了以后,感到这种困境,产生同情。 我从小就喜欢文学,所以走到创作路上来。中学碰上几个老师的鼓励,到了大学又遇到了一个好老师,就是夏济安先生。他办了一本杂志,鼓励创作,要我投稿。我的大一国文老师叶庆炳先生,替《文学杂志》邀稿,后来让我们写小说当作文,我就写了三篇上去,老师看了以后发回,一句评语也没有。当时我想:老师定是不喜欢我的作品了。后来我去找夏济安先生,他挑了《金大奶奶》发表到杂志上去。这次对我的鼓励很大。 多年以后,我问叶先生:当时你为什么不鼓励我写小说?他说:做作家需要一些挫折,我要给你一点挫折感,今天你不是成为一个作家了吗?叶老师真的有意思,一个很好的老师,他就是这样鼓励我。我很幸运遇到这些老师,他们对我的帮助都很大。 我也有一些好同学。在台大念二年级时,我跟一班同学办了一本叫《现代文学》的杂志。我觉得同学该有自己写作的杂志,所以提议了。当时我们念大二,能力有限,但是有一股青年的雄心。那时,台大校长是傅斯年,是“五四”时期的健将,在北大当学生时办了一本叫《新潮》的杂志,很有名。既然傅校长办杂志,我们也来办,也来个“五四”运动。其实,我们不知天高地厚。我们没有名气,没拿稿费,什么都没有,只管写。杂志第一期的文章不够,我就用两个笔名写两篇,一篇叫《玉卿嫂》,另一篇叫《月梦》。 同班同学李欧梵,是哈佛大学的名教授,今天正在香港访问。另外一位很有名的作家,也在香港,叫戴天。我们三人那时常常投稿。班上还有几个同学:像王文兴,欧阳子,陈若曦,岭南大学教授刘绍铭——他比我高两班,还有叶维廉教授,我们的学长,替我们写了一首诗。当时外文系的写作风气很盛。除以上的人外,还有余光中先生,是我们的龙头大哥,也是外文系第一位名作家。那时余先生已经很有名,杂志的第一期,他投了一篇诗。那时没有钱办杂志,我们跑去印刷厂做校对。 厂长对我说印数太少,只有一千多本,就放在那里等吧!一等便等了一个下午,没有把我们的杂志上机印。我对他说:今天你要是不印的话,我就不走。他拿我没办法,最后只好印了。我坐在那里边印边校对,就这样把杂志弄出来。那时劲大得很,常要稿,我几乎每期都写,我的《台北人》,除一篇外,都是在《现代文学》刊登的。我现在说说怎样写《台北人》。 我写《台北人》,第一篇是《永远的尹雪艳》。我写这篇时,已到了美国,在爱荷华大学的“爱荷华作家工作室”念书,那是美国惟一可以用写作当硕士论文的地方。写小说可写出一个学位来,实在太好了。在美国的两年对我有很大的意义,我可以一边念书一边写作。那时我的英文不够好,需要先把中文写好,再翻译成英文,颇为费时。不过,我就这样维持杂志的稿源。一九六六年,快念完课程。我喜欢到校园中的爱荷华河畔,那里有供野餐用的椅子,那时大约是春天,冰已经融了,地方很美,我开始写《永远的尹雪艳》。 在小说前面,我用了一首诗作为题词,那就是唐朝诗人刘禹锡的《乌衣巷》。诗是这样的:“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这首诗是从前念的,把它当作题词是有原因的。刘禹锡是中唐人,唐朝的国势已经衰落了,他尝过许多沧桑,经过南京这个千年古都,有很多感触,便写了这首诗。西晋原来建都于洛阳,五胡乱华,国都沦陷,政府东渡到南京建都,是为东晋,当时辅助东晋的有许多大家族。诗里的“王谢”是指王导、谢安两个大家族,他们都东渡。那时东渡的人很多,可说是中华民族的一次大迁徙。诗中充满历史的沧桑。刘禹锡怀念金陵,并借古说今,对唐朝的衰微有所感触。 我写《台北人》时,也有这想法。借西晋迁都金陵的历史,比喻“国民政府”渡海到台湾。我用这首诗作题词,已替这本书定了个调子。那时年纪轻,大约二十五六岁,但已经有意无意地想写这个主题,跟刘诗暗合。讲到这里,想补充一点:小时候曾到南京,在那里住了一段短时间,对金陵有印象。我到过明陵、中山陵、雨花台等地方。童年的记忆很清楚,南京这地方对我来说有很大的意义。它是国民政府的首都,我拿这首诗作引子,可能跟小时候的记忆很有关系。我就用这首诗定了一个调子,然后开始写下去。 我写第一篇时,是一九六五年,然后就由一九六六年写到一九七一年完成,共五年光景。后来,文评家说这本书的基调有点悲观,这跟我那时的心情很有关系。我在美国,对中国的历史更关怀起来,非常感兴趣。找书看时,很注意中国历史的发展,常反省我们近代史的发展。 那时,正值“文革”,虽然身在美国,但香港、美国报导“文革”的消息也很多。在电视上看到红卫兵把庙宇、雕塑打坏的镜头,大吃一惊,觉得这对中国是一个很大的破坏。当时写作的心情,既充满了“国民政府”兴亡历史,又遇上“文革”,就这样一个个故事写下去,到最后一章才想起了这个基调,可能跟《乌衣巷》这首诗有相当关系。不过,第一篇的调子跟其他几篇不太一样,《永远的尹雪艳》写的是上海一个高级交际花的故事,她是永远不老的一位美人。 这篇有一点讽刺的调子。我小时候在上海住,上海是个花花世界,那种繁荣对我很有吸引力,尹雪艳在某方面代表了上海某种阶层的人。世上没有东西是永远的,尤其是人,不能永远。小说的第一句却说尹雪艳永远不老,分明违反了生物定律。 可是,我刚去了上海,回想当年所写的,名字实在取对了,尹雪艳真是永远的,现在的上海又繁荣起来了。我跟一些上海人聊天,他们对当年的繁荣情况非常骄傲,尹雪艳的确是永远不老的,她代表了一种永恒的东西。在上海南京路上看得有点眼花缭乱,我想尹雪艳又回来了,取这个名字很有意思。有很多事情,当时是想不到的。 《台北人》里面的人物,大都是中、老年人。中、老年人大都有很沉重的回忆。我当时很年轻,在那个时候写我现在的心境,好像预言一样。尤其是《冬夜》那一篇,写的是一位老教授。现在的我,就是个“冬夜”。我写《冬夜》时,大约三十岁,这样一篇一篇写下来。 在写《台北人》的过程中,对自己的文化有一种悼念的感受。写小说时,身在美国,常常反思中国文化。从十九世纪后期开始,中国传统文化衰落下来,我常思考:原因在哪里。这是一个很大的题目,我感受很深。我学的虽然是西洋文学,西方文学当然非常伟大,他们的传统也了不起,但同时对自己国家的传统有一种检讨、反省。写作对我来说也是一种自我的发现(self-discovery)。 我小时在香港生活,接受的是英文教育,长大后学的虽然是西方文学,热爱西方的一些文化,但骨子里好像有中国文化的根,深生在里面。愈写愈发现,自己在用字时,感到更要回归自己的传统。我从西方文学获益很多,学了很多技巧和思想。可是,在运用时,由于受到中国古典诗词的熏陶和感染,以至于古文文字上的应用,使我在笔下有意无意地表露出来。写作对我来说是一种自我检视,这包括了对文化的检讨。我们的古文明曾是这样的辉煌,在二十世纪,如果我们要拉长来看,这个文明的发展可能是一个低点。我那时的心情都反映到作品里去。这个世纪,我们有太多的动乱,文学受到太多的政治干扰,我们走的并非是一条平顺的路,所以我写作时,觉得是一种对自己的检讨。 我写小说是以人物为主的,每一篇都是。我写的常是人的困境,因为人有限制,所以人生有很多无常感。在这种无常的变动中,人怎样保持自己的一份尊严?在我小说里,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题目:他们过去的一些辉煌事情、一些感情、能够保有的一些东西。正如张隆溪教授说的,文学教人同情。 我写人物时,跟他们站在同一根线上。他们的困境,我想我也有。我不是站在一个比人高的位置上去批判人。我想,人的最后裁判,不是由人来做,只有神——一个更高的主宰,才能对人做出最后的判决。我们作家的职责,是要写出人的困境,人的苦处。文学对我来说,并非说教,也不只是一种艺术。如果文学能够让读者引起共鸣,引起同情,文学家已经达到目的。 本来,人生是很复杂的,要找到惟一的答案,是不大可能的。我写的那些人物,他们在道德上可能都有错失,行为方面可能也有缺失,但是我写这些人时,基本上是处在同一个水平面、同一种处境来了解。因此,写作,一方面是心理的,另一方面是表现作家的思考,对人生的看法和认识。 同学们,你们不一定要成为职业作家,但写作很有意思,写自己也好,不写自己也好,总可以写一些感想。我想你们会感觉到,写作时心中有很多意料不到的想法,可能很有启发作用,我就是这个样子。我愈是写,愈对自己的认识和看法更清楚。写《台北人》写了很久,它可以说是我生命中,尤其是那几年——六五到七一年的重要结晶。 六〇年代,中国大陆发生很大的变动,它记述了我那时的看法,它是我生命中的纪念。后来我也写长篇小说,现在也写散文,各式各样的。我写过一些电影剧本,一个舞台剧,各方面都尝试过,每一方面都给我一些经验。 我特别提出一点,在《台北人》中,有一篇叫《游园惊梦》,讲一个唱昆曲的名伶一生的事迹。我写这篇小说最苦,至少写了五遍,所以印象深刻。为什么我写得这样苦?就是找不到合适的技巧及形式。《台北人》可以说给我在技巧和结构上一个试验的机会。 我觉得写一篇小说,题材选好了,人物也选好了,一定有个最好的表现方法。我们看一些名家的小说,觉得作者写得非常好,你自己想想,换一个方法写会不会比他写得更好?如果他的作品是经典之作,写得非常好,非常完美,你怎样也不能胜过这个方式,这个作家很可能已经选到表现这小说最合适的方法,选到最合适的语调和结构。 在座诸位如果有看过《游园惊梦》的话,知道这小说中有很多回忆。那些回忆不同于普通的回忆,因为小说中的名伶是从前在南京一个唱昆曲非常有名的歌女,叫蓝田玉。她因为想出名,后来嫁给了一个年纪比她大四十岁的将军,入了豪门当夫人。当夫人的同时,有一段时间跟一个年轻的军官发生了爱情,后来爱情破灭了,这是前一段。 其后到了台湾,将军过世,爱情也破灭了,自己的身份下降了许多。有一天,她去参加一个宴会,看见从前跟她一起唱戏的朋友,她们已经嫁给一些大官,都高高在上,她反而落下来了。她很感触,想起从前的一切。这是一个简单的故事。蓝田玉想起从前的爱情、从前的地位,内心起伏非常大,尤其是听到了昆曲,用普通的回忆方式,不足以说明这位迟暮美人心中那种非常强烈的感情。 我写第一、第二遍也不好,到第三、第四次时,稿子已丢了好几桶,还是写不出来。后来我想,传统的手法不行,而且这篇小说与昆曲有关,昆曲是非常美的音乐,我想用意识流的手法把时空打乱来配合音乐上的重复节奏,效果可能会好得多。于是我试试看,第五次写,就用了这个方法跟昆曲的节奏合起来,她回忆的时候,跟音乐的节奏用文字合起来。写后我把小说念出来,知道总算找到了那种情感的强度,当时很高兴,但已过了半年。 写这篇小说非常苦恼,但完稿以后却非常高兴。所以我想,写作有一点是很重要的,老师夏济安先生也这样说过:写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怎么写。我想,一些主题和内容,作家各有不同的想法布置,但怎样去表现一个故事,却最重要。我写《台北人》,每一篇尝试运用不同的方法、语调跟角度来写,看哪一个最好。所以写《台北人》对我来说是一个挑战,用最好的技巧来写一篇东西。同学可以试试。一般写小说很重视开头,可以从头说起,从尾说起,或从故事的三分之一说起,效果都不一样,你们可以试试看。 我写《台北人》时,在角度和文字运用方面,感到很大的挑战。譬如写《梁父吟》,小说里的人物是革命元老,他们曾参加辛亥革命,他们讲的语言跟我们的不同,我要找到合适的、真实的语言资料。他们是我的父执辈,他们聊天的时候,我在一旁听,听他们的语调。《金大班的最后一夜》写一个上海红舞女。我曾在上海念书,会上海话,写金大班要懂上海话,不觉得吃力;但金大班是在舞场打滚的舞女,我没有这种生活经验,便要努力揣摩她的性格。可见写不同的人物时,要尝试扮演不同的角色。在写《台北人》过程中,扮作他人是一种宝贵的实验。今天晚上我还有文化沙龙的聚会,讲话就到这里为止。谢谢。 原载二〇〇〇年三月香港《明报月刊》

12 史铁生:深入生活和生活思考生活是两码事

作者:史铁生,作家,代表作《我与地坛》

和歌:您在《我与地坛》里面,确实把草叶露珠、四季的感觉,全渲染出来了。全部的感官都运用起来了。 史铁生:只有自己印象里的东西。 和歌:但如果不是后来写,而是当时写,会不会写不了那么好? 史铁生:我也不知道。 和歌:我觉得您的作品从一开始就跟知青文学的距离特别远,远远地超出当时的那个普遍水平了。 史铁生:知青生活只是我生活的一个小部分。在那之前它对我的影响还是最大的。但后来病了之后,它就不是最大的。 和歌:您回看那段时间的话,就已经换了角度了,是吧?好像对童年对家乡的那种感觉了。 史铁生:还是刚才说的,记忆与印象的区别。完全写记忆,我写不出来。所以,你说实际上我插队三年,只写了两篇插队的,一个“清平湾”,一个“插队的故事”。就是说,我不太善于写实,我是“借尸还魂”的那种感觉。完全是写我自己的感想。光把他的记忆写出来,好像不太过瘾。 和歌:你好像说过,再平凡的生活,内心的经历仍然可以是惊心动魄的。 史铁生:我一直觉得“深入生活”这个理论应该彻底推翻,因为它自身就不合逻辑。你说你跑一个地儿待几个月,怎么就是深入生活?我在这儿待一辈子,我倒是浅入生活。这说得不对。我写过一个,实际上应该叫深入思考生活。什么叫深入生活?你到哪儿去你待多久你干什么叫深入生活?干什么叫浅入生活?没有好好想,就叫浅入生活。 和歌:你要在那里像个局外人一样待着,根本就没深入。 史铁生:过去说谁去哪儿采风,采风不是说绝对不可以,有些外在的印象嘛。按着过去的理论,我是不能搞写作的。我刚开始写的时候,好多人都劝我。而且深入生活这理论特别深入人心,从教授到普通工作者,他们都会问我同一句话,你的生活从哪儿来呀?我说:你看我死了吗?这个理论特别深入人心。 周国平:是现实主义。 史铁生:哎!都是现实主义。他都是跟你讲一个哪哪哪儿的故事,很少跟你讲他内心的东西。他认为内心的东西不重要。还有一个现象就是,他把他的事情跟你讲一遍,让你给他写出来。你肯定也遇到过吧? 周国平:遇到过。 史铁生:他们认为写作就是这么一回事。而我们呢有很多文学作品,典型,树立的也是这样的。过去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凭什么你把别人的事儿讲一遍,还跟别人要钱?” 周国平: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理论统治了中国文学多少年?几十年。 史铁生:所以就不管什么人都会问,你的生活从哪儿来? 周国平:这是从意识形态出发问的问题。 史铁生:而且**我觉得它包含在中国文化里面。因为它不是特别看重心灵的这种探索。你的心灵是要受规范的。**中国的成语里,不肖子孙。就是说,像你的子孙,就是好孩子。那是像哪儿呢?(指指胸口)就是这里不能出格。西方是死乞白赖地向这里头找不同,我们是死乞白赖地向这里头找共同点。 和歌:别人是使劲儿证明自己是小众,我们是使劲儿证明自己不小众。 史铁生:所以,你说文学是不是来自生活经历,这个很简单,在某种意义上肯定是来源于生活,但不是直接对应,一定要有想象力。国平说的灵魂的力量、灵魂的强度,这里就包含想象力吧。没有这想象力,就是为什么很多人会说,你的生活从哪儿来。或者说,我给你讲讲我的经历你写下来。 周国平:我们中国现代文学家很多人对生活的理解特别表面,又表面又狭窄。 史铁生:我以前跟搞电影的人聊,当然是那个年代了。他们总认为电影一定要有动作。我认为电影是要有动作,但不一定是要四肢的动作。后来看国外的一部电影,好像是《沉默的人》?就两个人,镜头卡定两个人。两个历经沧桑的离婚的人,碰上了在一个小咖啡馆里谈,很危险的处境。整个就两个人谈,那个心理的动作可是太多了。还有很多人说小说要有悬念。小说可以有悬念,但悬念不一定是情节的悬念,你思想有没有悬念呀?情绪有没有悬念呀?这个都是可以的。你说的那种,它容易走向外在的时空里的东西,而不是心理的东西。 周国平:所以说,我们在文学上也是唯物主义者,就相信自己看得见的。看不见摸不着的就不是生活。 史铁生:所以他们那时候说,没有爱情。我说,你说没有爱情,你说没有的那个东西是什么?你要不知道是什么,你怎么说没有?你要知道它是什么它就有了,爱情是你知道它,要求它,你理想它,它就有了。外在的爱情你怎么找?婚姻能证明爱情吗? 周国平:我觉得这就要说到内在生活。内在生活这一块是最重要的。 史铁生:这是最大的一个。 周国平:而且没有内在的生活,外在的生活也是没有意义的,也不是生活。 史铁生:那只能是叫活着,饲养着。 周国平:对,被饲养着。 史铁生:**所以存在主义叫存在,你只是在那儿,和存在是两回事情。你不意识自己的存在。还有记忆,我还是那么想的,我一直觉得记忆等于一种限制。**很多人写回忆录,原原本本地去写那个年月日,甚至去考证。我写过那个《记忆与印象》,我认为印象是丰富的,记忆是一个牢笼,而印象是牢笼外无限的天空。你想象一下,在牢笼里看外面无限的天空,牢笼里很真实的东西都是死的。当然有时候你得“借尸还魂”。那“魂”是无限的,你可以借很有限的“尸”来还它。 周国平:你说的记忆与印象这两个词特别好。就是跟你刚才讲的活着和生活是一回事。过去时的活着和生活,就是记忆与印象。 史铁生:我为什么反对流水账,就是因为这个。它仅仅把你的事情记录下来,完全是外在的东西。 和歌:铁生要不是被固定在这儿的话,凭他的那种灵性和生命力,不定会在别的领域做出什么大事来呢。 周国平:我觉得他还是写作。 史铁生:最好是。但我觉得有种危险在那儿呀。我是个——用我奶奶的话,还有北京话说是——“怵窝子”,非常胆小,不敢到外面去。小时候我的性格就是这样。还有个朋友也说,你的这些东西可以总结成一个词:恐惧。我觉得他说得太好了。**我从来是恐惧的,对这个世界。因为恐惧,才会对爱、宗教信仰呀,有着本能的向往。凭我的“怵窝子”,写作我可能根本就不敢想,写了也不敢拿出去。**可能就会在七七、七八年跟着我的理工科同学去考个理工科大学,然后再去干个什么事儿。然后会尽力把它干好,但干不好,凭我的魄力,我还不能放弃它,去自己写作什么的,那我可就惨了。

13 史铁生:写作就是要解决自己的问题

作者:史铁生,作家,代表作《我与地坛》

和歌:就像存在主义的那种小说,比如说萨特的那种小说,它好像是有一个内核,其实主角是在木然地走,但最后有一个对于自我的存在的问题在那里。他木然地走是因为意识到荒诞。但看我们现在的许多小说,主人公是在那里活动,但他活动到最后,连个大的问题都没有。 史铁生:问题就在这里,没有问题。其实各行都是这样。你只要搞人文,搞科学,你提不出问题来就完了。爱因斯坦说了,你提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你提不出问题来,你干吗呢? 周国平:大师就是伟大的提问者。 史铁生:就是这个意思,在别人结束的地方你开始了。 和歌:找出一个缺,才能产生问题。 史铁生:**所以有人问我,写作是怎么回事?其实我写作就是要解决自己的问题。苏格拉底说,要认识你自己,真是这么回事。没有别的原因。刚开始是为谋生,我想来想去只能做这个。**开始写作呢就要像那么回事,带有模仿的意思,任何人写作可能刚开始都是这样。等你写到一定时候,你就是解决自己的问题,解决自己弄不明白的问题。 周国平:这时候一个真正的作家才诞生了,那以前都还是一个习作者。 和歌:国平也说他写的东西是自解自劝。 史铁生:就是这样。有时候你看,网上的小文章写得很好,那作者不以写作为生,偶尔写这个,但他是有问题的,他是从问题出发的。写多了的人尤其是要注意这个。据说有人一天要写一篇散文。我觉得这是每日大便一次的感觉!(众人大笑) 这你怎么能保证每日一篇呢?他压着自己一定得写。 和歌:可现在网络写手一天必须得写一万多字,坐在马桶上还在写呢。 史铁生:好家伙,我也不理解。那也是一种能耐。 周国平:那种状态和写作没有关系,那是生产。 和歌:那是苦役犯。您现在想得最多的问题是什么问题? 史铁生:嗨,想得最多的还是那个问题。但那个问题确实很严重。所以我看书就特别杂,不光是看小说。我老想知道别人那么多故事干吗使?我看那个杂书,比较邪门的书。你比如说灵魂到底有没有?最近读到一本书,是美国一个人类学家,跟踪研究一个墨西哥的巫师。他本来想去分析研究人家,结果反被人家给改造了。那个挺邪乎的。存在这事儿不好说。我是不是全信,单说。就是说科学所圈定的那点儿东西,太简单太少了。你只是宇宙里的一种存在,因为我们的行动所具有的时间性、逻辑性,就把我们给框定成了一种时间性逻辑性的动物,我们就遵循一种方法,把它奉为圭臬奉为神圣。实际上存在的状态太多了。说起来又有一个问题,现代的社会是怎么活着都对。可能作为梦想你怎么活着都对,你自己的信念,你自己的梦想,都可以。但这里面还有一个社会问题、政治问题。这个说起来太长了。你的问题后面永远有问题。最后解决了? 周国平:真正的问题解决不了。 史铁生:永不解决的问题是真正的问题,那你说这岂不是荒诞吗?最后你发现作为一个永恒的过程而言,只有美是它最终的解答。别的没有,别的都很荒诞。只有美可以是不断超越的。 周国平:还有宗教,神秘。 史铁生:对,这都包含在里面。真正的美里面一定有这一层。所以,真、善、美,这三个字我一直觉得它们是递进的。先有真,说是什么就是什么,但这个东西是不够的,背后还有许多东西。所以要有善的标准。善的东西有时候可以容忍假。艺术可以虚构,那是善的东西。但善的东西走来走去,有时候也很荒诞。只有美在最后作支撑,所以美有时候很神圣。你到一个城市,它的美如何?就全说了。你是文盲,然后你是科盲,最后到美盲是极致。如果你是美盲,那反过去一看前面那几个肯定也全盲。 和歌:一旦到美盲就有点儿行尸走肉的意思了。 周国平:从个人来说,真善美可以说是递进的;从人类来说,可能是无奈的后退。真得不到,那我们来个善吧,主观性强一点儿;可是善也得不到,那还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那就美吧,美我个体自己就能支配了。 史铁生:对对对,这很对。其实最后你就是…… 和歌:是向内在的退。 史铁生:有句话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到最高境界就只能独善其身,你不可能要求世界全都是怎么样的。刘小枫他们说的政治哲学,也有这意思。你不能用理想来要求一切,最后要靠政治来平衡,平衡大家伙儿。很多人在一块生活呢!我的那个“丁一”呀,有点儿不谋而合,或者说有了这些坚定了我的想法。丁一呀也是很好的理想。你说丁一有哪点儿不好?多跟几个人发生爱情有什么不好?爱情不是好东西吗?好东西为什么要限制在最小的范围?推而广之,有什么不好?但是不成。只要有三个人,就已然要出政治。 一个人,独自的理想,两个人可以有爱情,三个人,就要出政治。它要平衡关系。你把理想放在政治那儿,就要出问题。戏剧呢,是一种艺术,是一种理想,就像爱情是一样,家庭就是现实。人要是老像戏剧一样地活着,就不成。不可能的可能,不现实的实现,在戏剧那儿可以,但不能拿到社会上。拿到社会上,就一定要坏,出娄子。顾城的事情就是这样,他想要强行地维系一个伊甸园,就不成。这里面的关系是要变的。谢烨一旦要走向现实,要想孩子怎么办?理想主义者就不干了。这就坏了。 和歌:他就崩溃了,是不是艺术家的那根弦更脆弱? 周国平:谁都不行,那种时候谁都是艺术家。谁都受不了。 史铁生:政治家让你厌烦,但不能没有。其实你想人类的矛盾就是这样。 和歌:顾城要是有点儿政治家的方式方法是不是会好一些?他直接就拿起屠刀了。 史铁生:他要能那么冷静,他就不是他了。 和歌:也就不会想到伊甸园了。 史铁生:他就不会想到去做这事。像哈姆雷特,既是艺术家,又面对了政治,他老是犹豫,老觉得这事不能干。 和歌:那您最喜欢的电影是什么? 史铁生:《去年在马里昂巴》。 周国平:剧本我看过,那个剧本很好。电影你看过吗? 史铁生:电影我也看过,看那个电影其实也是在看那个剧本。要是会看的人,看剧本可能更过瘾。但电影也很好。前段时间有个法国人让我谈法国文学,我说我读得不多,没什么可说的。但有搞比较文学的,为什么不比较比较《去年在马里昂巴》和《红楼梦》?他们都是这样:我们俩是不是走错了地方了?我们曾经哪哪儿怎么地,现在这个地方错了。赶紧离开吧。 周国平:《红楼梦》也有这个味道。 史铁生:对呀!他误入红尘,到那儿一看,一把辛酸泪,这不是人待的地方。空空道士渺渺真人不是就把他带走了吗? 和歌:太虚无了。 周国平:这个角度挺好的。 史铁生:我现在真的有这个感觉。经常有,不是虚的。走到大街上一看,这群小动物们还在走着呢。我写过一首诗:“我怕我走错了地方……”凡·高那里面也有这个,说我们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我们来就是来朝拜了,这是我们非要经过的一个地方。 和歌:是在蜕变过程中必须要经过的一个地方。 周国平:实际上是灵魂的感觉。灵魂和肉身这个时候实际上是分离的。你在看你的肉身。 史铁生:分离这事儿是真的。过去我在想,人死后灵魂还有载体没有?他这种能量可能不需要载体,是在寻找载体。很多东西是不可实证的。中国人要求实证,心想不能为实。说真实是最重要的。我觉得这有问题,真实那是法律管的,不是艺术管的。 周国平:那看你用什么标准的问题。我确确实实感到了,你拿什么检验呢? 和歌:那不是主观唯心主义吗? 周国平:所以就坏在这里,什么主观唯心主义,唯物主义,全把你们给变愚蠢了。 史铁生:所以说咱们换一套,虚,你说梦是虚的,真不真?你心里想的都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但你说它真不真? 周国平:那是另一种现实。 史铁生:比如说巫师那本书,他说在你的身体里有很多能量,在你的身体四周一米左右有个圆,这个圆形或是蛋形整个把你包住,在这个圆中有个集中点,给人的感觉是你的灵魂。你不过是它的车辆、电脑,它用你的身体工作,但它和你的身体之间是有矛盾的。这个作者有好几本这样的书,他是个人类学者,其实是巫师看中他了,觉得他有这个天赋。后来在他身上发生了不少事情,连他自己都难以置信。反正我看了觉得他不是瞎说。 周国平:我希望这样,灵魂有更广阔的天地。 史铁生:糟心就糟心在这里,灵魂它太拘泥于社会、现实、肉体。就在这些面上,很丰富的东西,只能在这些面上游走,它甚至不能跳出来看看。 周国平:文学、艺术、宗教和哲学都是这样一种出来的方式。 史铁生:佛教说是出离,就不拘于这样一种形式。 和歌:做文学艺术的人可能因为敏感而有更强烈的出离的要求。 史铁生:就是国平说的灵魂的强大,他受不了这个束缚。他的想象力超过太多。那些天才的艺术家像凡·高,他看到的世界根本和你看到的世界不一样。所以一般人看他就是疯子。 和歌:有这样的人就让懂得这些的人感到一些安慰。 周国平:他们是一些见证,证明灵魂是存在的。看到他们你就必须相信,否则无法解释他们为什么会这样。 和歌:是不是当他们没有灵感的时候,他们又没有灵魂了呢? 史铁生:有很多挺神的事儿。有个女孩子因为家贫出去打工,挣了钱,等回来的时候,在车站被人把钱偷了,她就傻了。傻到什么程度?让她干吗就干吗。她睡觉的时候你把枕头抽走,她就悬空着还睡。你就会感觉到她的软件给抽走了,灵魂给抽走了。她的肉体和灵魂完全分开了。去西藏住了一段,可能是找了什么人,回来好多了。她有说有笑的,虽说有点儿差但还算正常了,估计是招魂术。所以很多精神病是怎么回事呢,软件程序一出问题,就得重装。那这岂不就是招魂术! 灵魂是一种牵挂。《圣经》刚开始就说,上帝的灵在水面上运行,然后他就分离,分开白昼和黑夜,分开男人和女人,所以人是互相寻找的。但是,灵魂有可能是有联系的,为什么你爱?你有灵魂。你关心的灵魂越多,证明你的灵魂越强大。你只关心你自己的灵魂,或者说你压根就只有硬件没输入软件,整天吃喝玩乐,没有关切,对他人、他者没有关切。这就有可能是根本没有输入软件,或者说是错了,或者说是太平庸的软件了。软件也是,越高明的软件,联想的能力就越大。人也是,你人格高,说明你联系的多,关心的多,达则兼济天下。 和歌:那能量大的人,他照射的范围就大,影响的人就多。 史铁生:所以说灵魂可能是互相连着网的。 和歌:是联网的。 史铁生:人不过只是一个小小的终端。 和歌:是一个显示器而已呀! 史铁生:所以,人们想做的最神圣的事业不过都是想做这个,不管是佛还是啥。 和歌:是想把自己的想法变成软件,把别人变成自己的显示器。 史铁生:实际上现在我们的这个网是在作乱,都是终端在各显其能,造成一个分裂状态。 和歌:是不是一个整齐划一的专制社会,大家的显示器显示的是一样的,民主一些的国家花样多些? 史铁生:专制的那是把网站占领了,所有的终端全洗脑。学佛的人都说在反对二元对立,这是我对佛学最看不懂的地方,要所有的人都脱离苦难。当然,你要用这种方法让大家都去做善事,这可以。但要所有的人脱离苦难,这事儿没有可能。脱离苦难的意思就是反对二元对立。脱离二元对立,成为一。我说这是不可能的。包括宗教的诞生,也是二元对立的。二元对立会弄出世界纷争。但应该这样说,二元对立是一个事实,你不要反对二元对立,而是要促成二元和谐。你要是打掉一方,只剩下一方,那或者是出乱子,或者是什么都没有了。因为宇宙就是二元对立的。有篇文章说,宇宙最到头的单位是比特,是信息的最小单位。就是无穷动嘛。用我们通常的话说,它就是一个过程。没有矛盾怎么有过程。 周国平:所有的宗教最后都是要回到一。 史铁生:就是说,耶稣的伟大就在于,在他之前,原始的宗教都是要求上天给我们好处,丰衣足食什么的。所有的宗教都是我们向上天要求什么。只有到了耶稣这里,才说是神向我们要求什么,我们是侍奉神的。神要我们怎么样怎么样,不是我们向神要求。这时候出了两个神,一个是创世主,一个是救世主。创世主他不理会你。约伯跟创世主要求说你待我不公。创世主说,我创造世界的时候你在哪儿呢?不会为你一个人改变我的策略。怎么可能?创世主不是你的神。救世主耶稣来了,他说上帝要求你要去爱。不是那种要什么给什么的宗教,那是原始宗教。只有救世主要求你应该怎样活,应该怎样爱,应该怎样对待苦难,只有这时候,人才转向自己了,这事儿才好办。至于那一,亚里士多德说,无不能生有。老子说,有生于无。这毛病大了。按我心里想的,无它就是无嘛,它怎么能生有呢?中国还有一句话叫有即是空,空即是有。所以我想这无,应该是指的空。这跟物理学联系上了。物理学说,在一绝对封闭的空间里,抽去所有的东西,里面还是有,有什么呀?所以这不是无,无就是没有。空它才是有。比如星系什么的,它坍塌了以后,剩下什么的?就是动能,极强大的动能,空成为无限的动能。朝哪儿动呢?朝向有。有的能量,它的方向是空,空的方向是变成有。我写了一篇叫《门外有问》,就是写我的这些瞎想。